时间:2022-10-2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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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结合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政府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县消防重点工作的内容,以消防车道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为重点,全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大队联合古韩镇(各社区)及县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隐患分类突破、措施精准实施,有效消除一批设施故障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规范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调研,现将加强全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共有96个,其中设置有高层住宅建筑的小区有34个,161栋;多层住宅小区53个、386栋,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10个、84栋。老旧小区主要集中在各单位、企业家属院,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主要集中在2008年我县城市化改造之后,各类回迁房、无产权房众多,责任主体难以确认,给消防安全带来大量隐患。
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作,涉及各镇(社区)、住建、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及物业公司等众多部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仍存在着认识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回迁住宅普遍存在无物业管理,无消防器材,电线老化、乱接乱拉现象严重,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长期被堵塞或违规占用等问题。
(二)先天性火灾隐患较多。近年来,随着城市开发建设速度加快,高层住宅建筑大量涌现,一些开发商和企业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审批程序,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较多,而且未能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或虽设置但不能使用的情况屡见不鲜,从源头上遗留了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设施完好率偏低。全县投入使用的161栋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20%,开发商对消防安全设施的投资偏低,大部分消防设施未完善、消防工程未完工,完工的大部分未投入使用。在当前高层住宅灭火救援还主要依靠自身建筑消防设施的大背景下,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尤为重要。比如今年,鸿基城府和时代名居小区就因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被市民多次举报投诉。
(四)消防车道违规占用现象严重。按照国家标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米,终端应设有满足消防车掉头的场地;居民住宅区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火灾扑救场地,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通过排查发现,随着居民私家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大部分住宅小区的车库和车位难以满足居民车辆停放,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车扑救面进行违规停放现象十分严重,疏散楼梯、走道堆放杂物,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现象尤为严重。
(五)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全县多数小区未集中设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区域,小区内电动车随意停放,楼道停放、充电现象普遍,特别是部分小区还存在飞线充电,且电动自行车质量参差不齐,极易因电线老化、短路、破损或充电时间过长而引发火灾。
三、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凝聚合力,科学落实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大队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车道综合治理等工作入手,科学施策落实消防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队推动各社区及各派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劝导居民业主自觉遵守防火公约,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杂物;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业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大队联合交警大队结合消防车道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消防车道执法行动;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投诉举报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今年以来,联合各部门清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24处,排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12处;清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120辆次,清理消防车道障碍物10处;核查处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投诉举报件8个,积极向县住建、物业管理等部门发函8份,切实解决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强化小区基础防控设施建设。落实消防车道标准划线管理,从2020年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全力推动辖区物业小区、行业系统单位等完成消防车道划线及标识设置、消防车道集中清理等工作;在物业小区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张贴《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目前,推动30余家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小区持续完成消防车道标识施划、警示牌设置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持续推动全县13个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建有车棚15个,充电桩150个,覆盖率不足50%。
(二)实地施策,强化小区民居消防安全意识。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火灾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及小区业主的消防宣传意识是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持续推进的重点措施。大队每半年组织全县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海报、组织集中培训等措施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40余住宅小区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宣传25次,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广告2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防安全宣传知识短信50余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各镇(社区)、住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提高有关部门消防安全意识。由县政府牵头,加强协调,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观念,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
(二)完善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由政府牵头,督促小区原有开发商、产权单位主动完善消防等基础设施;对于无原有开发商的住宅小区,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可以考虑纳入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完善消防设施;探索、鼓励住宅小区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等资金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设置,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根据《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责任主体,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化,配齐、配强管理服务机构,真正做到所有小区有人管。有条件的要入驻物业企业、无条件的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定期维护公用设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微型消防站,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广大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于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各镇、社区、产权单位等相关部门,由政府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治理机制,努力促进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的提升,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在每年的 “119消防宣传日”等其它特殊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在住宅小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自觉履行消防义务氛围。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如利用小区内展板、宣传栏、楼道小黑板等,或给每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鼓励居民自备家用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索(绳)等消防应急工具。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并希望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