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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1-12 19:23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董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庭院经济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出台鼓励庭院经济的一系列指导意见,鼓励农户利用自身的家庭资源,以庭院为基础的农户经济培育成特色镇、特色村、特色店,让庭院经济成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后劲,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以来就乡村振兴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庭院+”模式,将“小庭院”打造成为“大产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省委省政府《山西省大力支持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晋巩固衔接组〔2022〕6号)以及长治市《关于支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长乡振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襄乡振组办发〔2023〕15号)《关于支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

二、支持发展方向

(一)庭院经济重点镇。今年拟定脱贫人口较多的5个镇作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镇,申报镇结合本镇产业优势基础,在本镇范围内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示范村,通过多元化经营庭院经济带动脱贫户、监测户、一般农户稳定增收,每镇补助资金10万元。

(二)庭院经济重点村。农户广泛参与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优先有脱贫户、监测户的行政村。有脱贫户、监测户的行政村脱贫户、监测户参与户数达到2户以上(含2户),农户5户以上(含5户);一般行政村参与农户需达到8户以上,村内有庭院经济明白人。

(三)庭院经济重点户。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庭院经济,采取多种经营方式,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建立紧密联系,打造乡土特色、可看可摘、生态宜居、产游结合的庭院经济示范户。

三、支持发展重点

(一)庭院种植。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重点发展蔬菜、林果、花卉、盆栽等特色作物,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食用菌、时令鲜蔬、名优花卉等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打造一批微菜园、微果园、微菌园。

(二)庭院养殖。在不影响村庄环境卫生前提下,选择养鸡、养兔、养蜂等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品种,推广应用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不断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养殖效益。

(三)庭院加工。传承创新乡村传统工艺,发展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艺品加工作坊。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自主品牌的乡村文创产品、非遗产品。

(四)庭院旅游。推进庭院经济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融合发展,拓展庭院多重功能。把庭院变成乡村游客的小菜园、后花园、微农场。

(五)庭院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村领办、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发展庭院经济支持政策举措,广泛引导农户参与发展 庭院经济。注重提炼总结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浓厚氛围。

让乡村庭院经济成为农民群众的钱袋子,即让老百姓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又解决了劳动力的问题,让老百姓在致富路上越走越宽,共同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