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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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发改和科技局
尊敬的韩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采煤沉陷治理出台统一标准实施方案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提的意见很好,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关于推进全县采煤沉陷治理出台统一标准实施方案的建议很好,也确实很有必要。我县是采煤大县,由于煤矿采煤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农村住宅大面积塌陷裂缝,在治理过程中各村赔偿标准不一,群众相互攀比,形成推进困难。根据省政府采煤沉陷治理工作方案,我县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一是我县也制定了《襄垣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明确了采煤沉陷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等各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督促采煤沉陷区各项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等工作。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方案要求、工期安排,分批分类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落实一个”。对工作不到位影响工程推进的部门坚决予以问责。二是关于平米置换、暂住费等问题,以各镇为主体,参照《古韩镇东畛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今后,我们将采煤沉陷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镇为主体,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涉及治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三是我局牵头联合农业、林业、住建、水利、国土交运等部门以襄发改字〔2016〕57号文印发了《襄垣县太焦高铁沿线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内容包括: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了林木、水利、农作物、地面建筑物、道路及附着物等补偿等标准,采煤沉陷治理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并希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