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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16 10:10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教育局

尊敬的庞耀霞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及对幼儿教师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了解,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国家非常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积极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不断补齐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大力保障学前教育教师社会待遇,逐步提高幼师工资待遇。我县也积极响应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针对您提出的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经向县财政局核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每月打卡到手工资为1302元,缴纳个人承担“五险”部分398元,县财政为每人缴纳“五险”财政应配套部分926元,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每月工资总额(含“五险”)约为2626元,已达到我县1980元/月/人最低工资标准。

我局为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有效提升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多次向县政府请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谋划推进2025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的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向有关部门积极建议,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努力争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落实好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措施,相信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会进一步得到提高。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并希望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