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襄垣县民政局关于推动社区食堂建设助力康养专业镇发展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12-29 10:24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民政局

尊敬的刘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食堂建设助力康养专业镇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6〕66号),明确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近年来我县养老机构中也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古韩中心敬老院、下良镇中心敬老院、开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均实施“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实施建设补助制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实施运营补贴制度,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消费。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套措施,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应优先给予用地保障。长治市民政局制定的长治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根据我县老龄人口比例和分布情况,预估老年人床位数,规划了各镇养老服务设施需建设数量,我县应结合实际,加强养老服务用地规划。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6号)、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居住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晋民发〔2022〕64 号)精神,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政策,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服务及养老服务设施。

我县在社区食堂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2023年在开元社区建设一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以满足开元社区及周边老年人基本需求为标准,主要提供短期护理、日间照料、社区食堂、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设置嵌入式养老床位25张,2023年12月投入运营,为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用餐,可提供老年人托养服务,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护工1人,入住老年人2名,有效提升了社区老年群体幸福感和获得感。2024年在侯堡镇潞北社区改造一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潞安集团负责装修改造,因未开工暂不能运营。2025年拟新建襄垣县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并开展社区用餐、送餐、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2025年规划4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分别为古韩镇永安社区、永惠社区、朝阳社区和侯堡镇潞北社区建立4个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是永安社区食堂、永惠社区食堂、潞北社区食堂和古韩镇朝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市民政局出台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管理办法》,加强与规划、住建等部门沟通,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营,广泛筹集社会资金,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保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对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支持;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

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协议方式,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健康咨询、上门诊疗等服务。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并希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