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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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能源局
尊敬的韩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县压煤村搬迁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煤村搬迁补偿标准的统一与规范
我县高度重视压煤村搬迁安置工作,县能源局正在牵头编制《襄垣县压煤村搬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该办法将对全县采煤沉陷区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作出统一规范,明确房屋评估、土地补偿、附属设施赔偿等具体细则,着力消除区域差异,减少因标准不明确引发的攀比和矛盾。
二、关于搬迁工作监督机制与资金管理的强化措施
《试行办法》基本形成后,县政府将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确定,同时县政府将成立压煤村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压煤村搬迁工作,加强对煤矿企业执行统一补偿标准的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工作专班会加强搬迁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监督与培训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并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搬迁项目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邀请村民代表和煤矿企业参与全程监督。
三、关于搬迁过程中具体补偿事项与安置政策的明确
房屋补偿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村民生活状况、房屋结构、宅基地面积、家庭人口等多方面因素,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并按照“一村一策”方式制定产权调换标准。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将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参照现行地价标准和近期同类项目提出意见,报县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搬迁过程中涉及的临时安置、财产损失等补偿标准将统一纳入《试行办法》予以明确。对村民搬迁奖励、补助和搬家费等,也将按规定予以保障。
压煤村搬迁资金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镇政府、煤矿企业、村委会三方共管,严格按协议约定支付,并定期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挪用、扣留或私分等行为。
目前,《试行办法》编制已接近尾声,即将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议。出台后,将有效规范煤矿企业搬迁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您对能源局工作的支持,并希望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