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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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付丽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我县交通监控补光灯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记录车辆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从而夯实证据,辅助执法。车牌、车身颜色、违法地点等关键信息要拍的清楚,不能模糊,否则可能降低证据效力。监控补光灯作为夜视监控中的一种辅助光源,在夜间自然光源不足时对抓拍过往车辆信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治安、刑事案件动态线索以及分析道路交通流量,都有着不小的辅助作用。经排查,我大队安装的监控补光灯均符合公安部发布的《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在额定电压下,补光装置的工号每车道应小于或等于50瓦。补光装置在路面形成的补光区应覆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监控成像区域,光照度均匀,无明显暗区,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针对付丽琴委员提出的议案,在不影响前端电子警察监控和追逃破案需要的基础上,我大队将协同相关部门,通过采取调暗补光灯亮度、提升环境光亮度、交替车道补光等措施,改进补光灯的安装位置、数量类型、技术标准,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形成执法效率与交通安全共赢的局面。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