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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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尊敬的杨惠茹、路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盘活乡村闲置资产,发展共享经济》提案,现答复如下:
2017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狠抓改革,按照“试点建成示范点,改革改出源动力”的目标定位,高点谋划,高位推动,高标准完成了试点改革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以摸清家底为前提,健全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我们把集体资产清查作为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制定出台了《襄垣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坚持“三确保、四清楚”,即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不漏、不落、不差,资源、资产、资金及债权债务清楚。清理结果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及时复查更正有疑议、有问题的事项,做到数额明确、产权清晰、群众认账。针对政府投资、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在移交过程中,我们要求明确管护费用、明确管理
模式、明确经营方式;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上清下不清”的应收账款,如原农业税、乡提留村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全部进行了分类造册、建立台账、上报备案,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并制定完善了“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全县共清查出土地面积170.95万亩、耕地65.57万亩、林地16.93万亩、建设用地18.60万亩、未利用地45.35万亩、未承包地户资源面积42.37万亩,资产额14.37亿元、负债额5.19亿元、清产核新增资产额1.13亿元、核销资产额1.1亿元。
二、以股权管理为重点,多种股份合作,优化组织治理结构。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是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必由之路。我们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的基础上,按照尊重民意、股份合作、章程规范、依法登记的原则,全县229个村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各村从实际出发,盘活用好集体的各种资产资源,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为促进合作社运营规范管理,出台了《襄垣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襄垣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在县级层面对经济合作社的股权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全面加强合作社股东和监事会对经营活动的监督,保障广大成员对集体资源发包及集体资产处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资产运营实现了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