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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在我县实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 行政村全覆盖工程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03 10:15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尊敬的宋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我县实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行政村全覆盖工程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襄垣县共有烈士纪念设施115处,其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14处,全县目前现有行政村22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9.8%,确实没有达到你提出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行政村全覆盖”的建议。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按照基础设施完备、保护状况优良、机构制度健全、服务管理规范、功能发挥显著的要求,加强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作用。

一、政策规定方面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

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财政支持方面

从2022年开始将全县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列入县财政预算23.2万元/年,每年对破损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整修,保证设施设备外观完整、题词碑文字迹清晰,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三、保护管理方面

(一)对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了重新布展。2020年对县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了改造,由大厅、主展区、宣誓厅三部分构成,其中主展区共分“铁血”“英雄”“血证”“碑铭”四大板块,重点展示了襄垣县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及抗美援朝时期的历史图片、实物、缩微场景、碑拓和2590名烈士的英名。

(二)对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整修。其中:2019年整修保护1处,2020年整修保护1处,2021年整修保护2处,2022年整修保护71处,2023年整修 4处,2024年整修保护17处,整修后基本上达到了碑文字迹清晰、主体建筑保护完好、周边环境清洁肃穆、配套设施便捷有效的效果,从根本上改善了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提升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三)与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了管理责任,落实了管护措施,畅通了信息渠道,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所有辖区内的文物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和保护,及时发现、上报、解决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三大类文物保护扎实、有序、健康推进。

以上答复妥否,感谢您对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支持,并希以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