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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15 16:50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尊敬的邱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果 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管理水平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作为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流转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中心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宣传,积极对有意向土地流转的农户和经营主体都积极进行指导。

2021年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县、镇农村土地承包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性宣传推广两类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引导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新印发的示范文本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在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行为,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户的权益,2022年我县成立产权交易监督委员会,出台了《襄垣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和《襄垣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的通知,采取“政府主导+第三方运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1+9+229”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三级服务体系,形成了“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交易软件、统一监督管理”的服务模式。截止2023年底,在县级平台线上挂牌3753笔,成交3034笔,成交额5572.33万元,其中签订流转合同2604份,土地流转面积5.18万亩。涌现出一批典型示范:如,侯堡镇东周村3441.945亩耕地顺利流转,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0余万元、为群众亩均增收600元。虒亭镇赤壁村合作社闲置旧加油站在省级平台面向全省招商挂牌,可为村级集体增收30万元等。2024年开始,根据省农业厅通知,我县统一使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产权交易,截止目前共交易成功40余笔。

下一步我中心将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用好省级村产流转权交易平台,健全县镇村三级上下衔接监管机制,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事项全部进入全省平台进行交易,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维护村集体和农户的利益。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