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09:00
大
中
小
来源:襄垣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武化域,就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武局长!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武局长]: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
[主持人]:武局长,你好。您能先简要介绍下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能有哪些吗?
[武局长]:按照党政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3月19日襄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主持人]:为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从几个方面发力,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武局长]:为了做好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从四方面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努力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这一目标。
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和全覆盖要求,在工作中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组建、编制人员、阵地建设、经费保障“五个到位”,2021年11月份,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被退役军人事务部表彰为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
在落实双拥优抚政策方面,严格执行“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制度,每年春节、“八一”期间,深入驻县部队、退役军人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同时着力打造双拥宣传阵地,建设了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街,举行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首发仪式和拥军服务“畅享襄垣”启动仪式,积极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不断拓展丰富优惠优待内容。
在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方面,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积极组织返乡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及时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优质岗位推介,努力实现人才需求和就业创业的双赢局面。
在推进褒扬纪念工作方面,认真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持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举行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充分发挥县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主持人]:武局长,如何申领优待证是退役军人目前最关心关注的话题,请您介绍一下优待证的申领程序及所需材料?
[武局长]:目前,户籍在我县或在我县常住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优待证》申领申请。在申领时需携带以下五类资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要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此外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主持人]:武局长,关爱、尊重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问在关爱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武局长]: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制定出台了《襄垣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规定,具有襄垣县户籍,已采集信息并审核通过入库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等对象可以申请帮扶援助。帮扶援助情形分为生活援助、医疗援助、突发事件援助、特殊奖励援助。申请帮扶援助时,申请人均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退役军人证、优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生活援助的,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佐证材料,享受城乡居民低保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所在村、社区(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医疗援助的,需提供近一年来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诊治和医疗费用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申请突发事件援助的, 需提供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相关材料,如照片、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申请特殊奖励援助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或证书。原则上帮扶援助以资金援助为主,视情采取实物援助和社会化服务援助。
帮扶援助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主持人]:武局长,退役士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工作?
[武局长]:依据2021年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主持人]:武局长,刚才您提到不断推进褒扬纪念工作,针对异地祭扫,有哪些优惠的政策?
[武局长]: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我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如烈士有明确的安葬地是可以去祭扫的。每年可以祭扫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人每年可以祭扫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人。参加人员主要为:烈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若无上述人员,烈士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等也可。
祭扫分为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以组织祭扫为主。每年8月1日前有意愿的烈属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审核提出第二年的祭扫计划,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组织祭扫费用由负责组织祭扫的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
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祭扫的烈属,经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开具“介绍信”可自行祭扫,自行祭扫费用按照我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标准领取定额补助。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访谈,让我们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由于时间原因,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作答,如果网民朋友对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还有哪些好的建议与意见,可以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反映,我们将尽力给网友们做出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武局长做客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