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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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垣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史登龙同志,就我县国资国企管理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史局长!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史登龙: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参加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同时也非常高兴与各位网友进行沟通交流。希望通过咱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可以与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谢谢大家!
主持人:史局长,您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资局主要工作职责。
史登龙:襄垣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县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等工作。
主持人: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压舱石、主力军,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冲在前,干在前,真正彰显了国企担当。我们襄垣县国企体量大,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县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史登龙:好的,截至2025年4月底,国资局监管的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包括相对控股)93户,其中一级监管企业14户,二级监管企业79户。按功能定位分,商业一类1户,商业二类86户,公益类6户;按规模分,大型企业2户,中型企业13户,小型企业35户,微型企业43户。资产总额259.77亿元,负债总额163.17亿元,所有者权益96.6亿元,资产负债率62.81%;本年累计营业总收入8.29亿元,上交税费总额1.99亿元。其中重点企业襄矿集团资产总额206.85亿元,负债总额142.15亿元,所有者权益64.7亿元,资产负债率68.72%;本年累计营业总收入7.95亿元,上交税费总额1.97亿元。
主持人: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请您谈谈今后如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史登龙:国资局党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在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建规定动作的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前置研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董事会建设,取消监事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推行外部董事,督促企业加强战略谋划,科学理性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实行经理“任期制”“契约化”刚性兑现管理,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厘清权责边界,还经理自主经理权,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保证党组织内嵌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把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企业中哪些资产应列入低效无效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史登龙:低效无效资产,是指企业运营中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难以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冷背呆滞的存货;闲置设备等实物资产;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且扭亏无望的股权投资。在处置中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县属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坚持分类处置,针对不同类型资产,采用加速变现、出租出售、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的方式分类处置。
主持人: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存在担保行为,我县县属国企在担保过程中应该如何控制担保范围及担保权限?
史登龙:县属国有企业担保应遵循:
(一)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内部担保,由县属国有企业按照内部担保决策程序负责批准和监督管理。内部担保包括县属国有企业与所属企业的担保以及所属企业之间的担保。
(二)县属国有企业为其所属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的,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额度。
2.确因特殊情况,需由县属国有企业为所属控股、参股企业单独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超比例担保的,应当要求其他未承担或未按持股比例足额承担担保义务的股东,向单独提供担保或者承担超比例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
(三)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选择互保企业时,应优先选择其他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选择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外的企业为互保企业的,须报县国资局批准。
(四)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为互保企业提供担保的,需向县国资局报备。县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为其他企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须报县国资局批准。
主持人:为落实县属国有企业资本保值增值,应当规范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究。哪些应纳入责任追究范畴?
史登龙:造成以下损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集团管控方面。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未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二)购销管理方面。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交易行为虚假;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含抵押、质押等)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三)工程承包建设方面。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四)转让产权、股权和资产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造成资产损失;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股权和资产等。
(五)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
(六)投资并购方面。投资并购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决策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预案;违规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投资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中国有权益保护条款缺失,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投资参股后未行使股东权利,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并购价款等。
(七)改组改制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改制后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损国有权益的条款或国有权益保护条款缺失。
(八)资金管理方面。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批准招标资金支出;设立“小金库”;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因财务内控缺失,发生侵占、盗取、欺诈等。
(九)风险管理方面。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缺失,内控流程存在重大缺陷或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不到位;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主持人:刚才,各位网友提了很多好问题,史局长耐心与网友们进行了交流。由于时间关系,不能一一作答,如果大家对我县国资国企管理工作有好的建议意见,可以通过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多种渠道反映,我们将尽力给网友们作出满意的答复。再次感谢史局长做客襄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