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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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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0-12-10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

 

 

二、事项简述:为工亡人员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三、办理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有效关系证明;

3.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供养人为父母或配偶,无经济来源的,需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5.被供养人为在校学生的,需对学籍做出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证明;

7.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8.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属遗腹子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10.《长治市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审批表)》。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30

六、结果送达:供养亲属抚恤金到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襄垣县人社局510工伤保险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819506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72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