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
二、事项简述:为工亡人员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三、办理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有效关系证明;
3.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供养人为父母或配偶,无经济来源的,需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5.被供养人为在校学生的,需对学籍做出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证明;
7.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8.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属遗腹子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10.《长治市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审批表)》。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30天
六、结果送达:供养亲属抚恤金到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襄垣县人社局510室工伤保险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819506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72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