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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22493 | |
发文字号:襄政办发〔2018〕66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
标题: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18-08-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富阳工业区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4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8〕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针对交通污染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治理,加强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专项行动由县交运局具体组织实施,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既要注重加强交通管制和路面执法,严肃查处和控制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辆污染,又要注重从车辆销售、注册、运输市场准入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排放不达标柴油货车进入市场。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认真总结运用专项行动的实践成果,加快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环境诚信联合奖惩制度,为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基础。
(三)主要目标
经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推动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运输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
二、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8月15日前)。主要任务是:做好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组建队伍等准备工作,为开展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1.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冯丽华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治超办、环保、公安、交运、环卫、公路、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总结等。领导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担任。
2.制定行动方案。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行动安排及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明确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措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治理措施等,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交通拥堵应急和舆情应对预案。
3.公告行动方案。向社会发布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通告,结合区域路网布局、技术状况及治超要求,明确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辆优化通行线路和示意图。
4.组建执法队伍。公安、环保、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项行动联合执法队伍,明确工作机构,落实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14日前完成执法准备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职责到位、队伍集结到位。
5.做好启动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8月15日零时专项行动全县统一启动、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抓住“车、路、油”三个环节,组织开展公安、环保、交运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路抛洒以及道路扬尘污染,优化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过境城区通行路线,有效降低交通污染。
1.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对所有经过县城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力争用一个月时间,使全县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路段的管控,引导车辆有序分流,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对特殊运输需求的车辆,结合实际明确行驶路线、时间和管理办法。交运部门要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和有关标志设置、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2.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
(1)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加强对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公安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未通过年度环保检验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在用道路运输柴油货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通过道路运输证年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环保部门要督促指导重点工矿企业、运输企业的柴油货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于柴油货车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入户监督抽测,并建立柴油货车抽测档案,秋冬季期间加大入户监督抽测力度。
(2)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上线排放检测等内容,严厉打击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从事道路运输的柴油货车,环保、公安、交运部门要严把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关。尾气排放不达标、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燃料消耗不符合标准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3)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从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销售、使用不达标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行为,从严倒查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利用现有治超平台和资源,采取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交运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路面执法,严厉打击国Ⅲ以下(含国Ⅲ)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已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重点路段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从严处罚。严格控制输入性污染。在有条件的县界路段,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开展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检,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劝返。
3.集中开展道路抛洒扬尘治理
(1)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散装物料车辆卸载货物后要及时对车辆冲洗保洁。住建、交运等部门要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严禁超载超限装载,严禁散装物料生产销售企业为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用车辆出场。
(2)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所有县城过境公路要按照市政道路清扫、洒水标准作业,及时清扫抛洒物,保持路面日常清洁,坚决遏制二次扬尘污染。环卫中心对县城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60%以上。交运部门要及时处置路面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3)加强道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公安、交运、住建部门要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扬尘等违法行为。对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抛洒、脱落、遗漏、扬尘等污染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集中治理结束后,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将对治理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并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考核、排名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运用实践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大气染防治地方立法,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化。
三、保障措施
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行动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部门对本部门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集中治理期间,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有关执法工作纳入县政府统一管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安排、亲自落实,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环保部门负责车辆排放检验达标管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城市过境车辆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交运部门负责货运车辆营运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其他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三)加强政策扶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积极开展“货车之家”创建活动,营造安全经济、文明优质的交通环境。2018年10月1日前,继续实行现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从10月1日起,实施对重型货车更加优惠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四)加强信用监管。集中治理期间对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和信用考核评价。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纳入相关领域“黑名单”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五)加强督查指导。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力、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六)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报道治理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加强应急处置。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制定突发性事件及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监控机制,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专项行动期间,联合办公室要全天候24小时值班。
附件:1.襄垣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襄垣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冯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范维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环卫中心主任
郭容德 政府办副主任、县治超办主任
赵永红 县交运局局长
冯二虎 县环保局局长
史晓钟 县交警大队队长
成 员:秦彦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佳玮 县网信办负责人
刘红飞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申建锋 县经信局局长
赵志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跃斌 县财政局局长
王辅毅 县住建局局长
王慧彬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米学军 县商务中心主任
孟庆平 县公路段段长
郎丽宁 县电视台台长
郭宏伟 县新闻中心主任
刘保宏 太长高速交警四大队队长
赵宁涛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主要职责是对全县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总体安排;组织协调行动督导检查、考核总结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 任:郭容德(兼) 县政府办副主任、治超办主任
副主任:赵永红(兼) 县交运局局长
付 宁 县民宗局副局长
刘远航 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陈 琦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监测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