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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312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侯堡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8-04-03 |
关于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省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乡镇(区)志、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7】4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真实、客观记述我镇和各村的历史、现状及改革开放成果,使编纂的乡镇志、村志成为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资料性和权威性的社会主义新志书,更好地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编修乡镇志、村志是汇集和保存乡镇、村重要史料、传承乡村历史文化、保留乡村记忆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镇乡镇志、村志编纂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8月全面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志和有条件的村志出版工作。我镇乡镇志、村志要统一装订设计,统一标识,形成一套完整的地域文化丛书。
三、编纂要求
以记载乡镇、村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情况为主,重点突出乡镇、村的特色,达到传承乡村历史文化、保留乡村记忆的作用,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一)志名、断限
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如《××乡(镇/区)志》《××村志》。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限至镇、村的志书启动编修年份。
(二)体例
采用章节体,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总体上体现乡镇、村的本质特征,同时体现风俗民情、文物名胜、土特产等地方特色。
(三)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用第三人称。文字应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订方案
为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制定了乡志编纂委员会名单及编修人员名单,各行政村也要结合实际,成立机构,科学制订村志编纂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分步实施
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各村村志编修任务。有条件的村要率先完成。
具体编纂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组建机构、制订方案、学习培训、搜集资料。各村要确定和组建编纂班子,选好主编,人员3—5人。同时,拟定篇目、设置章节,广泛开展调查、走访等资料征集工作,为编纂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初稿编纂。根据篇目要求,对征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甄别、编辑,完成志书初稿。
第三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各村对志书初稿要进行意见征求,根据反馈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并报乡镇评审组初审,再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完善后上报县史志办公室终审。
第四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各村根据终审意见补充完善志稿内容后,再报县史志办公室。经审查验收后方可印刷出版,完成编修任务。有条件的村志要求公开出版。
(三)业务指导,定期督促
1.业务培训。根据工作进展,县史志办公室负责分阶段、分专题举办全县乡镇(区)志、村志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2.工作督促。制定我镇乡镇志、村志编修进度表,及时掌握情况,定期督促,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滞后的村,镇政府将通报批评。
五、审查验收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修合格志书,力争出精品佳志。坚持“二审”报批出版原则。要遵照志书编纂规范,做到观点正确、体例科学、资料翔实、数据准确。乡镇负责本级志书及所属村志的初审工作;县史志办公室负责乡镇志、村志终审验收,合格后方可印刷。
六、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修志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史志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审查备案。乡镇负主体责任,镇村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专人编修志书,确保乡镇志、村志按时按质完成。
侯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