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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313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侯堡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侯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应急预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8-04-03 |
侯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应急预案
为顺利推进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大局,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秩序井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整个选举活动的稳定、正常进行,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选举中发生的群斗、群殴事件,以各种借口阻止选民投票,影响或左右选民选举意愿的;
2、雇请人员或社会黑恶势力干扰阻挠破坏选举的事件;
3、以各种手段和形式阻止开箱计票的;
4、出现选民罢选事件;
5、以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威胁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工作中不能正常行使管理职责的事件;
6、故意扰乱选举现场,起哄、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工作人员,致使选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事件;
7、故意撕毁张贴的选举文告或者哄抢投票箱、砸毁投票箱及其他有意损坏选举设施的事件;
8、其他破坏选举或扰乱选举现场秩序的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侯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路 伟
副组长:赵树盛 连维宏 李 刚
成 员:连 鹏 张泰英 李佳佳 郭雅琴 赵 媛 李高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由李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换届选举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
2、负责换届选举秩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
3、负责搜集、排查、换届选举中不稳定,不安全的信息,做到早会诊、早排查、早报告。
4、负责突出事件中人员调动,车辆安排及救护工作。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2、现场指导原则。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组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决策,正确指挥。
3、设置警戒原则。突发应急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群众,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现场。
4、降低损失原则。处置方法要妥当,措施要有力,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确保村民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害,降低社会危害。
5、协调配合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应急工作队要明确职责和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应急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五、应急措施
1、信息报告。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村党组织及村民选举委员会、镇派驻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向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报告。
2、先期处理。突发事件处理要遵照从快原则,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工作预案,尽快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先期处理,组织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采取疏散、保护等措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群众心态和情绪稳定,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发展,确保事件不扩大、影响不扩散。
3、应急响应。突发事件趋向扩大、先期处理未能奏效或事态难以控制,可能危及全镇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和全镇稳定时,事发地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指挥中心。
六、目标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联村领导负责制。联村领导是本区域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早发现早处理。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换届选举问题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倾问性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妨害党员、选民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暴力、威胁、贿赂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4、讲求工作方法。在处置换届选举突发事件时,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坚持问题出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对宗族或黑恶势力等破坏选举、阻挠选民实现民主权利的,要当场制止,严厉打击,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选举环境。
七、责任追究
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调查,摸排各种不安定因素,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应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职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族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加惩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