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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06636 | |
| 发文字号:侯发﹝2023﹞32号 | 发文时间:2023-11-22 |
| 发文机关:侯堡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印发《侯堡镇党政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1-22 |
侯发﹝2023﹞32号
中共侯堡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侯堡镇党政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侯堡镇党政会议议事规则》经2023年11月21日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侯堡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侯堡镇党政会议议事规则
为提高镇党政会议议事质量和水平,实现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我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类别
镇党委会,镇党委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镇党政联席会。
二、议事的内容
(一)镇党委会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机关的重要文件、指示、决议、决定和会议精神,讨论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讨论研究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党组织设置、奖惩、发展党员及其他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4.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听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法、武装、统战、群团、退役等重要工作的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策。
6.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或建议机关干部的录用、聘用、任免、调动、调整、辞退及管理、教育、奖惩等。
7.讨论决定村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录用、任免、工资奖惩等事项。
8.讨论提出镇财政预算及预算外资金的年度方案建议;研究决定年度预算安排之外经费支出的审批;研究决定资产转借、变卖;研究决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研究决定上级拨付物资的分配使用。
9.研究决定全镇项目建设合同方案和土地征用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10.研究决定向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和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议案;研究召开大型会议和举办大型活动。
11.听取其它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汇报,讨论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12.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镇党委书记办公会
1.研究讨论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
3.其他需书记办公会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镇长办公会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政机关、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指示、决定和决议的措施;贯彻落实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上作出的有关行政工作的决定、决议,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研究制订本镇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
3.研究提出本镇各部门、站所、行政村经济发展思路、具体措施、收支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研究提出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5.讨论研究以镇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报告和文件;提请由党委会研究确定的行政工作事项。
6.其他需镇长办公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镇党政联席会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机关的重要文件、指示、决议、决定和会议精神,讨论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2.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3.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措施;通报阶段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4.讨论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
5.讨论决定召开大型会议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具体事宜。
6.讨论决定年度预算安排之外经费支出的审批;研究决定资产转借、变卖;研究决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研究决定上级拨付物资的分配使用。
7.研究讨论党委会决定的项目建设和土地征用开发中的重要问题的具体事宜。
8.讨论制定镇机关工作的相关制度。
9.讨论研究镇党委、政府相交叉的工作以及其它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的事项。
10.听取其它重要工作的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三、会议的组织
1.参会人员。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由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2.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班子到会方可举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到会。
3.所有会议由党政办提前组织,通知到所有参会人员。需要会上讨论决定的议题,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的分管领导应开展深入调研,草拟出具有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严格审查,有必要的,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形成材料后要提前1—2日交给其余参会人员阅读熟悉。
4.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发言人的主要发言内容,决议决定内容,要力求完整准确、文字精炼,不得掺杂任何个人意见。
四、决议的形式
1.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基本原则。
2.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任何人不能将个人意见强加于他人。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3.对需要形成决议、决定的重要议题,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议事要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决议、决定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4.决议、决定一经形成,任何人不能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把争论的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裁决,但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五、会议的纪律和落实
1.会议的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要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凡涉及到保密的内容,在决议、决定未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在决议、决定公布后不得泄漏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和表决的态度。
3.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各成员应按照分工,分别及时传达、安排,督促落实,要及时将完成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