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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626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02 |
发文机关:侯堡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侯堡镇农村公路管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9-02 |
关于印发《侯堡镇农村公路管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侯堡镇农村公路管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侯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侯堡镇农村公路管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公路运行能力,保障乡村公路畅通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第三条 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村组尽责、群众参与”的原则,促进农村道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职能职责
第四条 镇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负责监督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并将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镇级总路长承担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辖区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负责指导养护员做好村道和村内道路的日常管护工作,村路长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完成上级路长和路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村路段长负责责任路段的日常管理和道路巡查,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路产路权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村路长并协助处理;发动群众以投工投劳或者其他公益性方式,做好通村道路和村内道路日常保洁和路肩、边坡整修等管护工作;完成村路长部署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养护员负责包保路段路面的保洁,每天着装上岗进行一次清扫,捡拾路边沟渠暴露垃圾,将垃圾集中运送到村垃圾点;养护路边行道树和灌木丛,清除路边堆积物、非公路标牌及杂树杂草,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修剪行道树等。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九条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按照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等方式,定期对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沿线交通设施实施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加固;开展季节性公路防洪、防冰、防雪等灾害预防,达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日常养护:要求路面保持平整,整洁无杂物,路容路貌良好,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及时清理堆积物,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处置公路翻浆,疏通交通,保证车辆的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全面养护:结合季节性养护,加固路肩、铲除路肩高草、填补路基缺口、处理边坡坍塌,达到路肩整齐、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排水畅通;集中时间和力量做好以路面病害处治、桥涵构造物、排水设施为重点的全面养护,确保修复质量。
第十二条 路政管理:镇路长制办公室要协助县公路管理执法机构做好县、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公路上无擅自进行建筑作业、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料、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焚烧秸秆、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或者非法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行为发生。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镇路长制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侯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