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6-0538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10
发文机关侯堡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侯堡镇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10

侯堡镇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侯堡镇人民政府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全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襄垣县侯堡人民政府

二、管理对象

侯堡镇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及自然人

三、检查内容

依据《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及调整后的第一批镇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襄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垣县委托镇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取消各镇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行政检查执法事项清单共74项。

四、检查方式

1.联合检查。联合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相关管理对象开展综合行政检查,深化执法效率,保障执法质量。

2.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对全镇所有企业以全年不少于四次的监督频率开展检查,采用突击、夜查、抽查等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要尽可能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6.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7.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8.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襄垣县侯堡镇人民政府

               2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