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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978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15
发文机关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词
标题关于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利用再生加工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08-15

关于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利用再生加工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15—2024年821(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220209

电子邮箱:xyjkqspb@163.com

联系地址: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邮政编码:046200

项目名称: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利用再生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新型煤化工园区内(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废品处理项目批复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利用再生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401-140461-89-01-428977)位于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新型煤化工园区内(襄垣县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废品处理项目批复用地范围内),现有工程厂区占地面积53333m280亩),其中预留地约5472m2,作为项目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再生车间1座1600m2、废活性炭暂存库1座750m2、控制室50m2,依托现有工程实验室、2#仓库,在再生车间新建一条废活性炭再生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环保工程。年处理10000t废活性炭。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0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23.5%,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暂存仓库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及物料输送废气,受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转载点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作为二燃室配风进入二燃室参与燃烧;回转窑再生废气,采用“二燃室燃烧+SNCR脱硝+急冷+干式脱酸(喷氧化钙)/脱二噁英(喷活性炭)+布袋除尘+湿式脱酸(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过筛除杂、物料输送粉尘及筛分包装粉尘,除杂机、筛分机、包装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转载点分别设置集气管,废气收集后进入共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再生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其他生产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32号)表一中工业涂装行业标准及非甲烷总烃的企业边界排放限值,其他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废气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水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污水集排系统。该项目锅炉、软水站排放净下水单独收集,送活性炭再生车间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现有工程废水综合调节池,生产废水进入现有工程污水处预处理区废水收集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一步生化处理达到工艺生产需求后回用至活性炭再生车间,不外排。

现有工程污水站综合预处理采用Fenton氧化破络+还原+两级沉淀的组合工艺。生化处理采用调节+水解酸化+A/O接触氧化+二沉池的组合处理工艺。回用处理采用保安过滤+UF膜+RO膜的组合工艺。出水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用水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定期检修、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耐火材料、回转窑再生废气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破损布袋、碱液循环池沉降灰渣、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最终处置;杂质金属碎屑、产品过筛除杂物料输送筛分包装工序除尘器破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杂质活性炭、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产品过筛除杂物料输送筛分包装工序除尘器收集的再生处理后的活性炭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等所有环节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再生车间、废活性炭暂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10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