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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71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03
发文机关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词
标题关于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污水提浓零排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03

关于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污水提浓零排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220209

电子邮箱:xyjkqspb@163.com

联系地址: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邮政编码:046200

   项目名称: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污水提浓零排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园区

   建设单位: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污水提浓零排项目(项目代码2307-140461-89-02-649535)位于襄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园区,占地面积444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2×100m³/h中水处理装置扩建为150m³/h+130m³/h,新增1套110m³/h零排放装置。项目总投资为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500万元,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钠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干燥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盐结晶冷凝不凝废气,经收集送现有现有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处理系统,经“碱洗塔+除雾器+光催化氧化器+水洗涤塔+活性炭过滤器+除雾器”处理后送至焦炉进行焚烧处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洗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满足长环襄函〔2024〕206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即:颗粒物1.882吨/年。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化验废水、反冲洗水、浓盐水、生活污水。化验废水、生活污水送鸿达公司污水处理生化系统处理,反冲洗水送各处理装置前端原水池后循环处理,中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送零排放装置分盐处理,氯化钠、硫酸钠外售,混盐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事故废水经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混盐、废矿物油、废油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库(100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