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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1-11
发文机关善福镇 主题词
标题关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11-11

关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规范我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等规定,根据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四部门联合下发的《襄垣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第一届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村“两委”有关组织换届工作部署要求,以构建科学高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精心组织,选优配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用好集体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保证。

二、任务要求

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要在2021年11前完成换届选举,通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三个职位“一肩挑”,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任期、换届时间与村“两委”一致,保持同步,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

对于独立村,理事会成员原则上采取与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方式。理事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成员代表推选方式,原则上在“支村”两委人员中产生,理事长原则上由具有本合作社成员身份的支部书记中产生。

对于撤并村的理事长,在具有本合作社成员身份的村支部委员(副书记)中选举产生;撤并村如果没有支部委员(副书记)成员,在具有本合作社成员身份的党员骨干中产生。理事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成员代表推选方式,除理事长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在具有本合作社成员身份的党员骨干、致富带头人中产生。

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1、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在有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代表人数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模确定,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代表人数参照第一届合作社成立时的人数且为单数。在推选成员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成员代表职业、年龄分布,提倡和村“两委”代表交叉,广泛吸纳在村的党员代表、致富带头人加入,将具有成员资格的村“两委”代表依法推选为成员代表。具体人数由所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选举办法中规定,由所在村(组)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户)中推选产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可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成员代表原则上应有党员和妇女。

2、理事会。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5名,其中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可以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

3、监事会。理事会选举后进行监事会选举,监事会成员人数为3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会成员不得由理事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本合作社财务人员担任。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1、任职条件。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年满18周岁,享有被选举权;二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服务村民发展的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

2、负面清单。有下列“15种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提名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一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二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三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四是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五是被立案调查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六是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七是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八是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九是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十是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十一是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十二是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十三是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十四是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十五是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

(1)成立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包片领导为副组长,纪检、农经等相关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全镇各村换届日常工作,审查各村换届选举办法和成员资格。

(2)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通过召开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公示,选举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选举办法。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本方案和选举办法操作范本结合实际,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向成员公告,并报镇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3、开展成员选民登记。本次换届以村委会选民登记为基础,参照股民成员名册进行登记,在村委会选民榜公布的基础上,进行成员核定,核定准确后,在正式选举日三日前公示(或公示增减变动情况)并报镇党委备案。

(二)选举阶段

1、选举成员代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由其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必须有过半数的18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有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选举结果须经实到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户代表过半数通过,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并及时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2、提名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党组织推荐、成员推荐或自荐等方式提名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核。审查后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选举委员会将预备人选名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选举委员会报乡镇确定正式候选人人名单后张榜公布。提倡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除外。

3、选举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时,可以一次性投票分别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也可以先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再从中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实行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一人一票制,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投票选举。直接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已按规定参加了选举登记的成员代表的2/3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应到会成员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监事长)和副理事长,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并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备案。

(三)交接阶段

1、工作交接。在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组成产生后的10天内,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召开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的交接手续,宣布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组成人员的分工,介绍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的五年工作目标和规划等。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交接后,要及时健全和完善村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在集体经济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仪式结束后,选举委员会主任应宣布本届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职责终止。

2、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新一届理事会要参照农业农村部示范章程和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及时完善组织章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对成员、组织机构、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经营性资产量化与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提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相关措施,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四)总结阶段  

1)资料归档。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将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上报镇政府和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备案,并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以村为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同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并将选举材料立卷归档,指定专人保管。

2)申领更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选举完成后要及时申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证书内容有变更的,要向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领新的登记赋码证书。证书内容无变更的不需要再次申领,原证书继续有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原则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对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实践应用上意见重大。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上级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引导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要加大对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宣传力度,同时将换届选举的程序和纪律向广大群众讲清楚。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镇以片作战,实行片长负责制,包村干部要指导各村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合作社换届。各村要按照村“两委”换届选举标准要求,保持人员配备、疫情防控、宣传发动等工作职责不改变,落实责任,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做到集中精力抓、靠在一线抓、统筹力量抓,包片领导要主动深入调研解决存在问题,包村干部要全程指导各村稳步推进。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引发严重问题、不能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村要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换届选举总体要求、人选标准、方法步骤、纪律规定、进度顺序、组织领导等,要将任务具体到天、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全覆盖督导,镇组建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传导压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妥善处理申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主动化解矛盾。成员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应向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各村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选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