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1072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2-02 |
| 发文机关:善福镇 | 主题词: |
| 标题: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2-02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吕梁市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村发生黄土崩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长治市委市政府和长治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治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地灾防发〔2023〕1号)、襄垣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垣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地灾防办字〔2023〕3号)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坚决摒弃“天灾不可抗,伤亡免不了”的麻痹松懈思想,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深刻汲取“1·28”灾害教训,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隐患、查明风险,该治理的治理、该转移的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排查内容
(一)对全镇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对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接合部、学校、卫生所、集市、厂矿、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重大工程建设区、铁路公路等重点交通要道、水利电力等重要设施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这次排查的重中之重。
(三)对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区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
(四)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更要注重 发现新的隐患点,做到隐患点“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灾害发生。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月2日至2月26日,为期25天。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日 - 2月4日)
各村、各单位要立即对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认真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示精神,着重讲清当前所属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隐患排查阶段(2月5日 - 2月24日)
各村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强化政治担当,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各行业领域的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专业优势,把排查范围放得更宽,把情况摸得更透,把工作做得更细,把责任压得更实,做到片不漏村、村不漏户,坡要到顶、沟要到底,无死角、全覆盖,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
(三)督导总结阶段(2月24日 - 2月26日)
认真总结地质灾害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分析隐患点情况并建立台账,对重要隐患点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完善群测群防情况等。
四、督查分组
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期间,善福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一组(善福片)
组 长 :白 丽 镇人大主席
组 员:翟小玲 副镇长
李中正 主任科员
第二组(南娥片)
组 长:郭 焱 副书记
组 员:张金彪 主任科员
李 霞 主任科员
第三组(上丰片)
组 长:张 毅 武装部长
组 员:孙泽强 副镇长
路 静 主任科员
第四组(堡底片)
组 长:刘 琦 组织委员
组 员:王 鑫 副镇长
李维斌 主任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各单位有关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专项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开展好这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有关成员要制定具体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参与到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建立分管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同时,在地质灾害治理中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专项检查组要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把决心压力传导到基层,严格落实检查内容、要求,确保检查效果。
(三)严密实施。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明确排查专人、自然资源所排查人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严格落实排查内容,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措施到位。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技术负责人“三个责任人”责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推动治理,确保安全。对于能进行工程治理的,要拿出专项资金立即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能纳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要制定具体的搬迁方案,尽快实施。对于暂不能搬迁避让且无法进行工程治理的,要加强巡查与监测,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于2月28日前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及排查成果上报善福镇人民政府。善福镇人民政府要将排查情况形成总结,以正式文件于3月1日前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