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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071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5-24 |
| 发文机关:善福镇 | 主题词: |
| 标题: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5-24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中央及省、市、县要求,特制定关于善福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细化的五十六条具体措施及市、县六十条细化措施。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善福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党委书记宋称心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叶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张金彪担任,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组成。
三、行动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我镇要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狠抓全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自查自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并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和考试,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在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并按规定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对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条逐项检查、建档,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6)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7)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各地违规动火引发的事故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10)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1)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2)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5.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突出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企业要聚焦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22〕13号)确定的“六个对标、五个一”目标任务,围绕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提档升级,坚持不懈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全面开展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 强化岗位流程标准化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岗位流程作业标准化。企业要全面梳理各系统岗位,形成岗位工种统计表,以关键岗位工种为重点,充分考虑岗位职责、岗位特点、设备保护、作业环境、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攻关,建立安全、适用、便于操作的岗位标准,推动员工逐渐养成标准化作业习惯。
(2)建立完善作业运行流程。企业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各系统环节的重点工作,按照功能独立、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单元,从准备、组织、运行、过程控制、反馈、持续改进及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程序化、程序表单化、表单信息化。
(3)建立完善设备设施的管理标准。融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要求,建立完善各类设备设施从采购、入企、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管理标准,配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保证设备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2. 强化安全风险预判和风险预警管控机制。
(4)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研判、预警、管控、处置和改进等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
(5)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预判评估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县级部门月预判、企业周预判、车间(班组)日预判”的总要求,定期预判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6)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制度,煤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从监管的角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研判,按照红、橙、黄色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的要求,实行分级预警,有效防范动态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 强化安全隐患溯源和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
(7)建立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隐患治理溯源和效果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复隐患和关键问题,要明确溯源分析工作流程、分析方式,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性治理。
(8)完善安全隐患高质量整改工作机制。企业按照“述情、析因、追责、明责、治源”五步工作法和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和定预案“五定”原则,制定临时整改措施和长期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源头上分析、系统上排查、根本上整改”的理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针对重大的、重复发生的典型隐患,按照“一月一专题、 一年一难题”的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巩固源头治理成效。
(9)建立生产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典型安全隐患的追查程序、追查方法和问责形式,及时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设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措施不落实、管控流程不衔接等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安全保障硬实力。
4. 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
(10)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供日常学习培训使用。
(11)建立覆盖所有部门、所有岗位(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题库。安全知识题库采用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形式,便于班组员工日常自测、自学等使用。
(12)建立完善全员素质提升机制。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与员工薪酬待遇、晋级晋升挂钩,调动员工素质提升的积极性。
(13)建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教育和考试平台。平台要具备全员“知识学习、自我评测、信息共享、安全考试”功能,定期组织全员学习考试,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素质,让全员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要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建筑施工、燃气、森林防火、防汛、教育、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聚焦重点环节和设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做到立即发现、立即整改,坚决不留盲区死角;聚焦厂中厂、市场、“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和低设防区域强化排查整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煤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六类矿井和十项重点,严厉打击“三假”(即假矿长、假报告、假培训),扎实开展煤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六类矿井是:重组整合矿、复采矿、资源濒临枯竭矿、高瓦斯和突出矿、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频繁更换及员工队伍不稳定矿。十项重点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采掘部署情况、“双回路”供电情况、瓦斯防治情况、水害防治情况、顶板管理情况、辅助运输情况、长停矿盯守及巡查情况、资源濒临枯竭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汛期安全工作部署情况等。
2.非煤矿山。要严格按照64项重大事故隐患,逐项排查、对标整治。要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发现一起严打一起。
3.危险化学品。要深刻吸取近期危化品事故教训,要按照《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硝化、液氯(氯乙烯)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按照各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细致排查。认真开展2023年度第一轮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排查。
4.冶金工贸。重点排查整治高风险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 存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设施和场所,事故多发的清库、检维修,涉及粉尘爆炸、电气焊等动火和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环保设施外委的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等重点企业。
5.消防。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 ”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6.建筑施工。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格公路、隧道、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
7.燃气。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 、措施。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8.森林防火,防汛。在森林防火方面,要突出对村口、路口、山口等地火源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农事活动中的违规用火行为。要压实基层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抓好一区一策、一地一案防范措施落实。同时要在重点林区、 旅游景区、田间地头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在防汛方面,要及时对水库、河道、城市易涝地段进行排查整改,确保汛期安全。
9.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各类设施设备、电路及开关插座等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校楼梯楼道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强化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急救知识、消防设施和安全用电及各类应急演练等。
10.食品安全。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品种整治,根据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增加食品安全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排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大、易腐变质的食品。加强重点地段及场所整治,以农贸(集贸)市场、农村偏远地区以及校园周边等为重点,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两超一非”等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加强重点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尤其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食堂等。加强对农村集体用餐、饭店、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的整治力度,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四)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镇党委、政府要突出机制创新,提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镇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细化的五十六条具体措施及市县六十条细化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2. 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4)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5)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 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7)“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8)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我镇要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要按照《襄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襄垣县安全生 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襄政安发〔2022〕4号)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广大市民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监督。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7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8-11月) 。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巩固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 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要求,充分发扬“四敢”精神,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为全方位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抓好统筹协调。要将专项行动与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实行挂图作战、一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严格监管执法。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电话:0355-741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