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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460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06 |
| 发文机关:善福镇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06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田长制”模式的耕地保护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过程、各环节保护耕地,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实现耕地保护全覆盖的管理模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保护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区负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严格保护。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三)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坚持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镇、村两级管理体系,凝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合力。
(四)坚持奖惩并举。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情况与耕地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组织、田长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激励,对耕地保护不力,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 组织体系
总 田 长:郭 锐 党委书记
叶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田长:王 鑫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泽强 副镇长
副 田 长:胡广卫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并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毅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路 璐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金彪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 员:史钰杰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景贺日 规划建设办公室科员
李艳敏 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各村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到村大学生
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办公室,王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镇级“田长”职责:镇级田长对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宣传普及耕地保护政策,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定期听取村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正确引导承包经营者在耕地上的建设、种植行为。负责对省、市、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精神具体贯彻落实,负责管护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有效利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各监管,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依法查处。
村级“田长”职责:村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和管理耕地,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各项措施,负责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管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碑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行为进行劝诫,特别是对非法出租土地等行为进行制止。组织开展巡田工作并建立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及时上报。
五、运行机制
(一)建立田长联席会议制度。镇级田长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不少于1次,调度“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田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田长制”相关工作考核。
(三)激励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对成绩突出的村级田长上报镇党委、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村级田长报请镇纪委进行约谈问责;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镇纪委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建立“田长制”。健全党政同责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压实镇、村两级田长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总结部署耕地保护工作,不断提高耕地保护利用水平。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按照耕地用途管制新要求,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坚持农用地农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占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各项措施;开展农田整治、土壤培肥改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现有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必要性。各村要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村田长和网格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切实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巡查检查、督导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考核监督。镇“田长制”办公室每年对各村进行考核,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各村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村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辖区内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级田长,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辖区内耕地保护不力、甚至出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田长,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农村广播等方式,以及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