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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53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8 |
发文机关:虒亭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虒亭镇人民政府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28 |
为进一步深化全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虒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管理对象
虒亭镇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及自然人。
三、检查内容
《襄垣县镇级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规定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11个领域的55项行政执法内容。
四、检查方式
1、联合检查。联合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相关管理对象开展综合行政检查,深化执法效率,保障执法质量。
2、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对全镇所有企业以全年不少于四次的监督频率开展检查,采用突击、夜查、抽查等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要尽可能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6、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7、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8、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