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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18
发文机关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虒亭镇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9-18

虒亭镇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冶金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各级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冶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全县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常  静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赵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栗瑞蛟  党委副书记

郭华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姚志颖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  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马国瑞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庆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聂向东  党委委员、虒亭派出所所长

张毅松  党委委员、上马派出所所长

李  静  副镇长

赵  路  副镇长

郭  强  二级主任科员

武王平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企业相关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

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并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化时,要做好变化情况记录。要对新录用的员工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其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操作规程,具备工作环境危险因素辨识、应急处置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能力,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二)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有限空间专项培训、未进行安全条件确认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问题。

(三)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四)组织对电气设备开展排查整治

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详细到每台设备的维修、保养,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类设备的运行周期。特别是对重点设备要制定详细的保养、检修、大修计划,明确检修、保养时间,形成详细的记录备查。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善设备事故应急与预案及设备台账等。

(五)组织对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排查整治

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对安全生产的有效促进作用,尽快实现对人员作业区、配电室、交接班、办公、休息及餐饮等公共场所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构建安全可靠、无死角、高清化的监控环境。企业要摸清底数,全面梳理现有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情况,统计现有画质不清晰设备数量、视频监控盲区数量及对应需增补替换设备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安装具备存储功能的数字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优化升级视频监控系统。

四、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

1.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限、方法、步骤及奖惩措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9月底前报镇应急部门。

2.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要求,从基础管理、岗位风险管控和设备设施巡查、维护等方面,进行翻箱倒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彻底整改。

3.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性和常态化演练。要在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不足,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将修订后的预案报镇应急部门备案。此外,要定期开展专项预案演练,锻炼员工实战能力,提高灾害自救能力。

(二)执法检查阶段(10月—11月底)。

1.周密制定执法计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认真梳理分析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按照全覆盖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执法计划,确保每个企业检查一遍。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逾期不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

3.落实执法检查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等处置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

要对本次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主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动态销号,闭环管理,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严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高压态势,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县安委办提出的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等“七项措施”。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真正做到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冶金工贸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