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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35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0 |
发文机关:虒亭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3-10 |
为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逐年下降的年度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虒亭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赵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管站,黄旭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7464005。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伍交由镇林管站管理,主要负责队伍的日常巡查和及时调整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各村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方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扑火应急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本村地头山块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区域。村与组、农户等要层层签订责任状。
2、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发防火公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3、强化火源管理。各村要加强巡查,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规定。在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期,要增派人员,实行死看硬守。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管严管住。
4、加强督促检查。村支部书记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林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整改,消除隐患。
5、做好防火准备。各村要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要加强应急扑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认真开展扑火演练,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逐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6、加强值班。要认真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在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各类防火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五、责任追究
1、森林防火期内,凡是辖区内出现上坟烧纸、焚香、燎堰、烧荒等现象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罚款等处罚外,村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处以500-3000元罚款。
2、对玩忽职守,擅自脱岗,或组织扑救不力等,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