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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779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0 |
| 发文机关:王桥镇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10 |
各党(总)支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份以“学习教育强党性 笃行实干勇担当”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第一议题: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经验。将开展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第二议题: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各党(总)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深入一线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积极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用实际行动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第三议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总)支部要围绕清明节、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日,通过组织开展缅怀纪念革命先烈、倡导宣传移风易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文明新风、增强安全意识。
二、活动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党(总)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各党(总)支部要围绕本月主题,认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活动的督促指导,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
(二)做实规定动作。各党(总)支部要完成交纳党费、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讨论、过“政治生日”等规定动作。主题活动要注意避免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 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
(三)及时总结上报。要强化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及时通过“三晋先锋”“襄垣智慧党建”平台,客观真实上传活动图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