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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8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4-02 |
发文机关:夏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夏店镇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4-0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关于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长平安办明电〔2021〕5号)安排部署,根据《长治市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县扫黑办《襄垣县关于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与我镇实际相结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盯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以打开路,通过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提升,推动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襄垣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打击农村地区向政治领域渗透,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企图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宗教势力或“拳头政治”“黑金政治”等手段操控基层政权、染指基层政权的问题;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菜霸”“市霸”“行霸”问题;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活动,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问题;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问题。持续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教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政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问题。严厉查处操纵基层选举、染指基层政权、侵害农民利益的农村涉黑涉恶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30日前)。镇扫黑办按照市、县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要求,各行政村、各有关站所对专项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10月)。各行政村、各有关站所聚焦农村地区黑恶势力问题线索,通过排查摸底、依法严惩、重点整治等工作措施,组织力量集中整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对专项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形成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四、任务分工
这次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各村、各单位优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主动深入排查、核查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同时,结合镇情实际,按片按行业领域做好线索排查、宣传发动、督查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怀忠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容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靳 猛 党委副书记
王晓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 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芹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永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艺苗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宏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玺正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兆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翟要斌 司法所所长
范 军 派出所所长
张 帆 法庭庭长
李海斌 国土所长
张振华 财政所长
王联军 市场所长
杨锐斌 社保所长
李志力 林业站长
栗 龙 安监站长
李 刚 农科站长
刘 炜 妇联主任
王 丽 计生站长
董淑霞 文化站长
王 路 党政办秘书
李 超 综治办干事
各职能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情报先行,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落实分级核查、上级复查、定期抽查、核查结果终身负责制。对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及行业部门、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线索。对已侦破的农村地区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回头看,重点排查有无漏罪漏犯情况,对存在群众反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村,上报县公安局并将其列入重点村,摸清线索底数,实行挂账管理、牵头组织复查,必要时采取提级核查、异地核查。对构成立案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立案,有其他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转办。加强与举报人反馈,确保核查结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等手段,做到露头就打、治理在先,严防坐大成势。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问题突出的行政村要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打出声威和实效,对办案阻力和干扰较大的案件,统筹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会商协办等措施,坚决予以惩治。对涉案财产依法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镇法庭:要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双统一,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正,及时有效审结案件。
司法所:要在基层人民调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环节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发动“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社区矫正人员、强制戒毒人员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
镇纪委: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个一律”“三案一查”和“一制度两台账”等制度,集中梳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农村地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围绕黑恶势力发展壮大轨迹、历次被查处、获取经济利益、特殊身份取得等情况,采取重点督办、领导包案、提级侦办、交叉办案和“双专班”等措施,有力推进农村地区惩腐打伞工作,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镇党办:要进一步摸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教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
镇财政所:要排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方面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镇国土所:要排查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土地复垦、执法查处、项目招投标、农村宅基地等方面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镇农科站、畜牧站:要在涉农事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产品产销等环节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镇林业站:要在办理破坏林木等案件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各村:各村支书、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综治主任、网格员的作用,全面摸清辖区内实有人员现实表现,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活动,多渠道、深层次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站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派出所、法庭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以打开路,把打击锋芒直指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下狠手、出重拳,始终保持强大攻势。镇纪委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延伸,持续打伞破网、净化政治生态;镇党办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筑牢战斗堡垒;各站所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推动行业整治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委政法委把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督导重要内容,并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实地督导。镇党委、政府也将适时安排各片开展交叉检查,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将加强跟踪督导,必要时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措施,同时,将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镇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行动通报内容。
(三)加强宣传发动。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正面宣传,广泛宣传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安排部署及工作成效,坚定斗争信心,畅通群众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通过举报电话、信箱、电子网站及12337平台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农村地区涉黑涉恶及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