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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95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03 |
发文机关:夏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夏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3-03 |
各行政村:
随着气温回升,我镇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和林区野外施工作业将陆续展开,加之“清明节”“五一”假期将至,生产用火,祭祀用火高峰期也将接踵而至,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危险、最关键的时期。为确保特险期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镇森林防火办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森林防火特险期尤其是春耕备耕和“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地表可燃物快速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将迅速升高。各村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进一步对特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好村干部和防火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监管体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
各村要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碑牌竖起来、防火袖章戴起来、防火彩旗插起来,努力形成高密度、大力度、多形式、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要针对春耕备耕和“清明节”期间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宣传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大力倡导文明祭祀,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村要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管、看护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坟头、林间和地头,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把人头、地头、山头及特殊人群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死看硬守,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禁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非重点林区也要严管严控火源,切不可麻痹大意;一有火情,要及时出击,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进行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理林地边缘杂草等易燃物。去冬以来,秸秆、杂草清理不彻底、未完成的,今春要逐地块落实责任人,跟踪督查清理,如因秸秆、杂草清理不彻底、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引发火情特别是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务必做好特险期防火值守工作
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全天在岗,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要准确的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以2小时为周期,快速、准确上报上一级防火部门,以确保信息畅通,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文字上报的主要负责领导要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2小时内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的要从重处理;森林防火部门是森林火灾报告的唯一渠道,不得瞒报、迟报、多渠道乱报;对不能认真值班带班的,不按时上报信息火情的,镇防火办要在全镇作出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纪检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五、严格做好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
特险期内,镇领导以及包村干部到所包村进行防火督查检查,督查重点是:1、各村巡山检查情况;2、设卡情况;3、警示碑牌、标语设立情况;4、野外火源管控情况;5、防火员在岗情况;6、警示卡片入村、户情况;7、值班带班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各村要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讲话精神,镇防火办对以上工作的落实跟踪回访,并在全镇做出通报,对工作不得力、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夏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