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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0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7-24
发文机关下良镇 主题词
标题下良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7-25

下良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根据《中共襄垣县委办公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印发<襄垣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过程、各环节保护耕地,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耕地保护责任,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区域内耕地保护红线,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二)坚持严保严管。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认真落实县、镇、村三级负责管理体系,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凝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四)坚持奖惩并举。公平公正公开选优评差,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组织、田长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激励,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机构

长:孙念霞党委书记

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田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党委副书记

          郭建政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

          张云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统战部委员

          赵永江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赵木楷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延喜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副镇长

          郭宏亮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五中队队长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兼任,负责统筹做好日常工作。

各村要同步建立田长制。村级田长由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可结合实际分区设立网格员,协助田长工作。

四、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职责:镇级田长对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宣传普及耕地保护政策,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定期听取村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正确引导承包经营者在耕地上的建设、种植行为。负责对省、市、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精神具体贯彻落实,负责管护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有效利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管,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依法查处。

村级田长职责:村级田长是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村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日常巡查监督和管护工作,宣传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和管理耕地,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相关措施。负责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管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碑(栏)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行为进行劝诫,特别是对非法出租土地等行为制止,如果制止无效并拒不改正,要上报镇政府收回承包经营权。组织开展巡田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并上级田长报告。

副田长协助田长开展工作,对田长制落实、督导、考核等工作负分管责任。

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纪委监督检查田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失职、失责等违法违纪问题的进行问责。

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级田长交办事项,牵头协调各村、各办公室参与田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通报等工作。落实全县耕地保护政策。加强对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负责开展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相关案件查处整改。组织实施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相关制度。

经济建设办公室:参加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制定轮作休耕实施方案,加强轮作休耕管理。负责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牵头组织开展防止耕地工作及相关问题整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农村住宅等行为,健全耕地质量评价指导和监测体系,防止耕地撂荒。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监督管理,确保承包经营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负责规范耕地承包、流转利用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监督和制止土地承包经营者的行为,即非农业产业在耕地上的非法使用,保护农业用地的纯净性和农业生态环境。防止耕地,即防止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其他职能部门及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及本级交办的各项耕地保护工作任务。

六、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制度。级总田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可委托副总田长召开。级副总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级田长结合实际开展耕地保护工作。

(二)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落实逐级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点评等方式督查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激励奖惩制度。级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信息报送制度。田长至少每月报送一次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

七、主要任务

(一)严守耕地红线,确保数量不减少。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终身追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坚持用养结合,确保质量不降低。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行动,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制定轮作休耕实施方案,加强轮作休耕管理,实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完善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更新。

(三)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防止耕地;坚持农用地农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占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四)强化源头防控。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便利条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等技术手段,逐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全流程跟踪、信息化支撑的违法用地治理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制定完善县级耕地保护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厘清职能边界,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行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田长制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巡查检查、督导通报、公示公告、标识设定、问题报送、奖惩问责等制度,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和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形成田长制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考评。将田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田长网格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的田长、网格员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被违法占用、破坏,尤其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作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四)加大资金支持。要将田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田长制正常运行。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可给予倾斜支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耕地保护的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主动进行监督,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