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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490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01 |
发文机关:应急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的行政处罚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21-12-01 |
2021年11月15日,襄垣县应急管理局对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晋平煤业安全设备使用维护存在违法行为。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第46条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