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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773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3-31 |
发文机关:应急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山西襄矿辉坡煤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22-03-31 |
2021年12月27日,县应急局对山西襄矿辉坡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山西襄矿辉坡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单位作出处以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