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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4431
发文字号襄应急发〔2025〕16号 发文时间2025-03-26
发文机关襄垣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2025-03-26

襄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5年全县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襄垣县应急管理局        

          2025325日        


2025年全县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推行“1+2+3+4”(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道防线、四项提升工程)工作机制,坚持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个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由末端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和由单纯的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向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转变“两个转变”;织牢风险预判和预防、风险预警和管控、隐患高质量排查整改“三道防线”;重点实施本质安全水平、人员素质水平、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能“四项提升工程”,推动我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一、强化源头防控,着力化解风险隐患

(一)完善风险预防管控机制按照《山西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制定变化环节风险管控制度,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基层单位到岗位员工的层层风险预判与层层承诺公告机制,做到风险预判“五个全覆盖”(区域、作业、系统、设备、班组)。利用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平台预警信息,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在线抽查和现场核查。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事故信息推送机制,在重要时段、节假日前、同行业发生事故时对企业及时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和信息推送,对不放心企业适时通过约谈、通报、警示等形式进行风险提醒。

(二)强化建设项目和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联合审查机制,推动2021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一般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复核,聚焦安全设施“三同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殊作业管理、人员持证、工艺和设备变更、自控仪表投用等重点内容,重点核查假借停产之名、暗中组织生产活动等严重不规范企业。

(三)分级分类防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强化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督促油库、气体充装企业对照《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建立年度自评机制,扎实开展自评,确定风险等级。督促气体充装企业继续做好评估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清零”。

(四)深化风险隐患高质量整改。要全面实施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高质量整改,按照“述情-析因-即改-追责-源头治理”五步工作法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健全闭环整改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利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建立逐条隐患可追溯工作机制。

二、坚持科技兴安,持续提升本质安全

(五)推动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按照《危险化学品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要求,推动硝化工艺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微通道或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应用。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自查,对于排查出的老旧装置实施“三个一批”更新改造。新建装置及储罐区要严格落实《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和《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以及涉氯企业要积极推动改造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要积极推动重要机泵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系统的建用,实施基于设备运行状态的预测性维护,通过对设备隐患进行智能报警、故障分析诊断实现预知维修。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推进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气云成像监测预警技术应用,融合传统点位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全面提升企业化学品泄漏管理能力水平。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逐项落实要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体系运行评估。规模以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年底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达标,切实发挥标准化企业的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对企业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有效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提请上级撤销标准化等级证书。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示范企业,给予减少检查频次,降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申请免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现场审查等激励政策。对二级标准化运行效果良好的,可择优推荐至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设立为安全监管人员的入企培训基地。

(七)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涉及重大危险源和硝化工艺装置的企业要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强化监测监控数据的动态采集与传输效能。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运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年底前,中石化、中石油及其他国有加油站要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智能分析系统建设工作,民营加油站开展系统建设率达到20%以上。推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的全面应用,切实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八)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持续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水平,拓展预警管理和场景应用,将日常巡检、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统一管理,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优化各岗位履职功能应用、提高运行优良率。抽查企业平台数据真实性,发现数据造假行为从严处罚。鼓励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报警优化管理场景;重大危险源企业针对输送介质操作温度大于等于自燃点或260℃的高温泵、液化烃及C5输送泵、涉及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物质的输送泵建设应用状态监测场景。

(九)提高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效能。运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鉴定分类、检查和执法功能模块,强化监督检查、线索核查以及执法查处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聚集关键环节,精准整治问题隐患

(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企业要深刻汲取同类型企业事故教训,聚焦特殊作业管理、报警管理、“三违”行为、从业人员资质、承包商管理等五类“屡查屡犯”问题,提高排查质量、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持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按相关要求明确报警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联合省、市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推动三类包保责任人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和排查任务。持续开展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坚持重点治理,认真落实“专家指导服务、健全长效机制、‘一企一策’整治、实施‘回头看’”举措,硝化、氯化和合成氨等高危细分领域相关企业要对标技术规范、隐患排查指南等开展自查自改,积极完成安全专项治理和省部级专家指导服务问题的整改。

(十一)强化动火、受限等特殊作业管控。推行现场管理确认制,没有批准的作业不得擅自作业,待安全不确认问题整改后,重新确认安全方可开工作业。持续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企业完善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综合利用现有视频监控和移动式视频布控球等手段,特级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持续深化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场景功能融合应用,通过匹配人员定位信息、设定电子围栏及强化视频联动、智能分析等功能,确保现场巡检、特殊作业现场审批、监护人脱岗预警、无关人员侵入预警等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十二)强化承包商安全风险管理。企业要持续开展承包商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将承包商、第三方运营单位以及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全部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范围,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责任落实、统一安全检查,统一安全考核,有效防范施工、作业、运营事故。

(十三)常态化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深刻吸取晋中旭辉新材料“12·17”爆炸事故、山西晋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9”燃爆事故教训,紧盯重点地区,强化场所、原料、用电管控,严查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联动“打非”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举报奖励及常态化抽查核查机制,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十四)强化一般化工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监管。对一般化工企业(含医药企业)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管。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现有一般化工和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政府关闭退出。

(十五)开展企业之间“结对子”安全强基工程。按照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结对子”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应急发〔202523)要求,企业要从十个关键要素上进行“比亮晒特”、“取长补短”,形成互帮互学、一体提升的安全文化氛围,达到管理理念、安全水平的提档升级。

四、加强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素质

(十六)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准入门槛,涉高危工艺岗位新招录的操作人员不低于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现有操作人员学历逐步提升。通过执法检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学历资质达标情况进行复核,不达标人员要限期调离岗位。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培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通“化危为安”或“化工公共安全服务平台”企业账号,加强培训学习。企业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对“三违”人员要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定期推送历史上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鼓励企业参加市级培训机构的全员能力素质培训,常态化提升全员特别是班组长、一线骨干“五懂”“五会”能力素质水平。

(十七)推进化工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化工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推动实训基地与企业安全培训空间互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十八)规范经营许可,强化审管联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强化审管联动;利用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运用工作,从源头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九)加大标准规范宣贯力度。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管输煤层气脱尘净化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和通用规范》《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陆上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培训,持续加大新修订的标准、部门规章的宣贯力度。

(二十)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监管人员全覆盖培训。开展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新入职监管人员入企培训,并提供日常检查、审查时的跟学机会。

(二十一)加大安全生产服务力度。加大精准帮扶,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技术服务,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精准发力,切实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二)提高入企检查规范性。依据《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持续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和“听民意办实事”有关要求,持续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结合《山西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名单》,对红、橙企业重点监管、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基础差、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难点问题。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对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记分,对记满12分进行脱产培训,不合格的函告企业调整主要负责人。

六、精准施训固本,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十三)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存在应急救援协议关系企业间开展应急联动。持续强化人员应急救援能力培训,使其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程序、技术措施、应急物资装备使用等技能。重点提高危化品槽罐车泄漏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齐配全相关应急处置装备。潞安煤基清洁能源、鸿达、金烨、华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根据企业相关特性,针对性地开展汽油、柴油、焦油、洗油、粗苯、LNG液化烃及油品类槽罐车“倒罐”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试点工作2025年底初步具备野外“倒罐”能力。油库企业要结合年度对标自评情况和事故案例,针对性开展班组级储罐火灾事故自救演练,修订完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关键岗位初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初期应对措施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