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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741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4-01
发文机关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4-01

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机构名称: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电话:0355-7222534  

邮政编码:046200

办公地址:襄垣县迎宾东街66号政务中心10楼

电子邮箱:xyxfgj509@163.com

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物价稳定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县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四)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五)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六)负责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仓储调运、避难场所及灾后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宜。

(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等工作。

(九)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牵头拟定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十三)实施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法规,实施国家、省、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省、市发改委委托或授权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并制定和调整有关项目和标准。

(十四)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价格认定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承担对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行业监管职责。

(二十三)承担的科技管理行政职责,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责。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