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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50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29
发文机关襄垣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1-29

襄垣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襄垣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襄垣县公安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襄垣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给予公布。地址:襄垣县开元路63号,邮编:046200,联系电话:0355-7222416,传真:0355-7221477,电子邮箱: xyxgaj201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襄垣县公安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5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18条,其他内容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各项工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首先由分管科室内勤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校,初校合格后上报县局办公室,有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二审,办公室主任进行二校,二校合格后由政治处主任进行三审,分管负责人进行三校,三校合格后统一上传政府信息网站,确保信息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项栏目进行数据维护:公开指南栏目2条,公开规定栏目8条,工作信息栏目5条,户籍管理栏目18条,财政信息栏目18条,依法行政栏目1条,权责清单栏目8条,年度报告栏目6条,机构职能栏目1条,领导信息栏目1条,内设科室栏目1条,公安局下属单位栏目1条,通知通告栏目18条,计划总结栏目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召开中层会议,研究决定各相关科室按照各自分工按时按量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确保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与襄垣公安便民在线同步不够,部分信息不能实现同步公开。 

(二)改进措施是: 

2021年,我局将结合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拓宽警民、警社互动交流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二是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公安行政服务效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治安防范类信息宣传工作,丰富社区警情通报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确保依法答复;细化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标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对各单位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以及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邀请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沟通,希望能尽快实现政务信息和襄垣公安便民在线的同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