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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45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4-13
发文机关襄垣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深入开展“四项整治”活动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8-04-13

深入开展“四项整治”活动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科、室、所、队:

为扎实推进襄垣县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公安队伍管理工作“早日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局党委决定,2018年全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队伍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快节奏、求实效”工作原则,突出转观念、纠偏差、严执行,深入推进以整治领导班子软懒散、队伍管理稀拉松、执法服务推脱慢、内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的“四项整治”专项督察,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中心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督察重点内容

深入查纠以下4方面、19项重点问题,强化督促整改:

(一)领导班子软懒散问题

1.政治站位是否提升。是否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是否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特征,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总要求;是否切实将“四个意识”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是否在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征程中时刻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开拓进取的昂扬斗志。

2.重点工作是否落实。是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局、县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是否经常性研究本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改革强警战略、公安大数据战略、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3.是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支部是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方针,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是否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是否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相关内容,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整改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是否对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督促指导。

4.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开展。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开展;是否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是否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对于重大事项是否能够服从集体决议;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记录在案。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四个亲自”是否到位;班子成员是否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底有检查;是否经常性开展对下级公安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要求;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

6、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班子成员是否发生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等问题;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四风”;是否自觉坚守做人、做事、道德、纪律、执法、保密、廉洁的底线。

7、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问题。班子成员是否存在懒政、庸政、怠政、服务意识淡薄等作风不扎实问题;是否存在对待上级部署、要求不推不动、上推下卸、落实执行慢等执行力不强问题;是否能做到经常下基层巡查、调研、督促指导工作;是否做到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困难;是否存在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值班或挂名值班、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是否模范遵守省厅纪律作风建设“六条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

(二)队伍管理稀拉松问题

8.队伍纪律作风是否过硬。公安队伍是否存在纪律观念淡薄、队伍管理松懈、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恣意妄为等突出问题。

9.规范执法要求是否落实。公安民警对应知应会的警规警纪、执法规范化要求、窗口单位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是否贯彻执行到位。

10.工作纪律是否严格执行。是否结合省厅纪律作风建设“六条规定”完善相关工作纪律规定;是否存在民警无故长期不上班、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值班备勤脱漏岗、精神状态不佳、履职尽责不认真等问题。

(三)执法服务推脱慢问题

11.是否存在接处警不及时,辅警人员在无正式民警带队情况下违规出警处置,处警民警违规进行现场处置,言行失范,应作为而未积极作为,甚至不作为、漠视群众,执法记录仪未能对处警工作进行全程有效摄录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民警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效能低下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滥用自由裁量权、趋利执法、随意执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甚至对受害人及受害单位采取“推、拖、哄、骗、吓、骂”等暴力方式野蛮执法等问题。

14.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问题。

15.是否存在交警部门及执勤交警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甚至公路“三乱”等问题。

16.是否存在违反省厅“三个严禁”和“五个一律”要求的行为。

(四)内务环境脏乱差问题

17.是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的规定。城市派出所是否规范设置四区七室,农村派出所是否将办公区与生活区进行必要的物理隔离,派出所、责任区刑警中队、交警中队是否设置规格统一、标志明显的灯箱及门牌,并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办公环境是否保持干净整洁.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及民警宿舍内的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是否统一、整洁。

18.是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在单位工作期间和巡逻执勤、处警时,民警是否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不戴佛珠、手链、手镯、耳环、戒指,男民警不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蓄胡须,女民警发辫不过肩,不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是否做到不在办公场所吸烟、斜靠、倒卧、跷腿、聊天、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19.是否健全完善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及车辆档案,严格落实派车、封存、监督卡等车管制度;是否做到驾驶警用车辆遵章守法。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陈雪平同志任组长,张文晓、张建军、桑波同志为副组长的“四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警务督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卓霖担任。

专项督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局“四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会同政治处、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及相关业务警种组成专项督察组开展工作。

(二)督察方式

“四项整治”专项督察工作以督导检查方式为主。

县局组织专项督察组对所辖科所队“四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任务要求

1.督察组对各部门的“四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和抽查。

2.督导检查工作可采取查阅案卷、档案、文件资料、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走访所属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所队辖区内有关单位及个人;暗访检查、实地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每次督导检查情况均要形成工作记录和书面报告,于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

(四)检查结果运用

“四项整治”专项督察的检查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按照本方案后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等次并列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各部门奖优罚劣的依据之一。对年度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局党委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要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局党委要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限期整改;对期限内整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县局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对该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所队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以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队伍为目标的“四项整治”活动,作为进一步转变我局公安队伍纪律作风、牵动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统一全警思想认识,真正把排查整改措施落实到全体民警,坚决克服“老一套”“无所谓”“与己无关”等认识和思想上存在的松劲、厌烦、抵触等情绪,确保整治活动真正固化于脑、铭刻于心、见诸于行,时刻遵循,坚决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将“四项整治”活动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有力抓手紧紧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照督察内容立查立改问题。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切实刹风肃纪,锤炼队伍,规范言行,提升能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长治公安队伍。

(二)注重实效,严格工作标准。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固化以往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查纠出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切实督促整改到位,并形成常态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要以本方案确定督察重点为中心,广泛采取“听、查、访、评、谈”的工作方式,以检验基层所队在领导作风、队伍管理、执勤执法、内务管理、服务态度、遵守纪律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切入点,通过采取调阅相关资料、台账,明察暗访,征求基层科所队和民警意见,听取群众评价等多种方法,着力发现并有针对性地整改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要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漏洞和不足,研究整改对策,明确整改责任、解决途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措施。

(三)挺纪在前,坚决问责追究。专项督察期间,我局将采取组织抽查、受理投诉、明察暗访等各种有效手段,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问效。一旦发现领导仍不重视、措施仍不落实、工作仍不到位、面貌仍不改变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级干部,一律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要严肃进行领导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各基层单位要主动排查问题,自觉纠正问题,务求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专项督察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做到“排查不认真的不放过、责任不明晰的不放过、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时限不明确的不放过”,有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四)转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科室所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建立健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部门在检查问题整改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实际,重点针对队伍精神面貌、管理水平、警务运行模式、信息化程度、实战应用等方面制约和影响公安工作开展、公安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逐个进行梳理,深入分析、研究,针对性提出警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现代化、公安工作信息化、执法执勤规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等方面的新对策、新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强警战略做出积极探索。

(五)正面宣传,维护队伍形象。宣传科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反映专项督察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所取得的成效,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广角度、深层次、多侧面地宣传公安民警遵规守纪、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展现我局通过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的坚定信心和有力举措。

附:“四项整治”督导检查评分标准

襄垣县公安局     

2018年4月13日    

“四项整治”督导检查评分标准

一、整治领导班子软懒散问题方面(35分)

1.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四个意识”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时刻保持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5分)

2.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命令,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相关记录。(5分)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生活有序开展,领导班子“忠诚、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5分)

4.党委和各科室所队班子能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均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班子成员团结务实,群众威信高,凝聚力、战斗力强,共同干事创业,有据可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科室民警对本科室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管理、纪律作风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满意”率达到80%以上。(5分)

5.专题研究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方面工作,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有据可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风清气正,民警对各项制度规定熟知程度高,并能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能主动发现、及时查处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据可查。(5分)

6.领导班子成员能坚持常态化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基层科所队民警对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巡查、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困难的综合评价“满意”率达到80%以上。(5分)

7.领导班子成员能模范执行值班备勤工作制度,自觉遵守省厅纪律作风建设“六条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上班时间及节假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坚持带头值班备勤、在岗履职,有据可查。无值班备勤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挂名值班、不认真履责现象。(5分)

二、整治队伍管理稀拉松问题方面(21分)

1.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警规警纪,有关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贯彻执行到位,有据可查。(7分)

2.在有关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闭卷考试中,当地80%以上公安民警的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7分)

3.民警上下班、请销假、考勤制度和值班备勤工作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有据可查;在上班时间及节假日,民警能够坚持值班备勤、在岗履职,有据可查。(7分)

三、整治执法服务推脱慢问题方面(30分)

1.接处警工作规范,有效警情报警人对当地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服务态度的综合评价“满意”率达到80%以上。(5分)

2.所属公安民警接待群众热情,用语文明,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5分)

3.所属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未发生因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而被群众投诉、举报,甚至被追究责任。(5分)

4.所属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未发生因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问题,被群众投诉、举报,甚至被追究责任。(5分)

5.所属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及执勤交警未发生因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而被群众投诉、举报,甚至被追究责任。(5分)

6.严格执行省厅“三个严禁”和“五个一律”要求。(5分)

四、整治内务环境脏乱差问题方面(14分)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的规定,办公环境整洁规范。(5分)

2.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警容风纪严整,工作秩序井然有序。(5分)

3.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严格,未发生警用车辆违法行为及相关群众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