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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573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23 |
| 发文机关:襄垣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襄垣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的通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23 |
为全面加强户口登记管理,确保全县人口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襄垣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申报义务人于2026年1月31日前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周六日正常办公)。
二、申报对象
襄垣县户籍已死亡但未注销户口的居民。
三、户口注销申报要求
(一)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扶养人持以下材料申报注销户口:
(二)特殊情形下,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履行公示或告知程序后依法注销户口。
四、户口注销办理流程
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后,应当收缴死亡人员户口页和居民身份证。
五、申报时间逾期处理
对逾期未主动申报、仍不配合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或无法联系到家属的,公安派出所将通过卫生健康、民政、人社等部门比对核实信息,在调查核实后依法注销户口。
六、法律责任告知
(一)对存在不依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通过虚报、瞒报等手段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冒用死亡人员身份骗领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温馨提示
依法申报户口注销登记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做好死亡公民户口注销工作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此次核查清理工作,主动申报、及时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户籍咨询电话:
治安管理大队:0355-7221117
古韩派出所:0355-8119110
王桥派出所:0355-5970278
侯堡派出所:0355-7790935
夏店派出所:0355-7401333
虒亭派出所:0355-7464498
西营派出所:0355-7438110
下良派出所:0355-7435009
王村派出所:0355-7441011
善福派出所:0355-74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