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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350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6-17
发文机关襄垣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公安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0-06-17

襄垣县公安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我县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不透明、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推行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政府办复核后予以公开。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等内容后,子以动态公示。

   (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要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相关执法证件人员,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合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合的即时推送。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推进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行政执法部门要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对运用全过程记录信息辅助开展工作好的部门,将被树立为典型并予以推广。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由各部门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负责完成,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915日前)

  各科、室、所、队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三项制度,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初步完善制度阶段(2019916—10月底)

  本实施方案中要求各科、室、所、队要根据时限要求及时推进完成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

  (三)探索实施阶段(201911—202010月)

  各科、室、所、队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11月中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

  四、工作实施  

  我局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及协调机制,推动三项制度实施工作。要逐条逐项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通报相关情况。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到位、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对创新做法、亮点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组织保障  

  我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对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认真落实。我局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慧清为组长,法制大队及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推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法制大队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县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警种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部门局、各警种要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调度、统计、督导和总结,确保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