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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10
发文机关襄垣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襄垣县公安局 2022年“双公示”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1-10

襄垣县公安局 2022年“双公示”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按照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信用办发〔2020〕1号)、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信用办发〔2021〕417号)、襄垣县发改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襄发改字〔2021〕7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及时、无遗漏。我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力清单责任请单的推进落实,优化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并按时按要求在长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公安机关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县局治安、民爆、禁毒等相关科室在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长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具体工作机制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推进我局“双公示”工作,成立以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王根利同志为组长,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王志东同志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成员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协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其他相关科室所队负责本科室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录入及审核工作,各科室所队要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 “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门人员,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规、全覆盖无遗漏。

(三)报送内容。一是全面梳理并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各相关科室所队根据本单位权责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并编制襄垣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见附件1),于2022年1月7日前,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年中如事项有变化,要实现动态更新。二是认真填报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双员”信息表。各相关科室所队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明确信息报送流程及具体负责人,建立“双公示”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双员”制度(见附件2)。于2022年1月7日前,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双员”人员若有调整,要及时更新并向县发改和科技局报备。三是仔细登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台账各相关科室所队,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本科室所队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电子化信用信息公示台账(见附件3、4)。每月月末将数据单位产生的信息台账报办公室汇总,同时上报县发改和科技局。没有产生信息数据,由我局汇总写具“未产生双公示信息的情况说明”(见附件5),向县发改和科技局进行报备。

(四)报送标准各相关科室所队信息管理员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信息中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决定文书号、类别、内容、依据、决定日期、有效期限、公示截止日期、当前状态、许可(处罚)机关、数据来源单位等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审核员负责上报信息数据核查修改、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及时核实修正市信用平台提示的异常数据。

(五)监督反馈县局“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县发改和科技局对接协调,对我局报送的“双公示”信息进行反馈监督,定期对我局各相关科室所队“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包括“双公示”目录编制、“双员”责任人落实、台账建立、上传数据总量、及时率、合规率、应报率、迟报率等内容,确保全局“双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1.附件1襄垣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xlsx
2.附件2襄垣县公安局“双公示”工作“双员”信息表(2).xlsx
3.附件3襄垣县公安局行政许可信息台账模板(2).docx
4.附件4襄垣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信息台账模板(2).docx
5.附件5襄垣县公安局XX年XX月未产生“双公示”信息情说明(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