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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土局 主题词年度报告
标题襄垣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5-07-24

襄垣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5]11号)和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函[2015]4号)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机关网站“襄垣县国土资源局”( http://xy.changzhilr.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襄垣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襄垣县开元东街49号;邮编:046200;电话:0355-7224211;传真:0355- 7229429)。 

  一、概述 

  2014年,按照襄垣县政府办公室和长治市国土局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所、中心、队的工作职责,确立了各股(室)、所、中心、队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包括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业务公开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招标采购信息等内容。  

  (二)平台和载体 

  1、 在襄垣县国土资源局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 

  2、在县政府公报、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3、公开资料。在我局办事窗口放置有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三、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制定出台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充实,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并设立征求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我局不断加强局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了局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转。2014年度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安全隐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4年度,我局继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大投入,投资23.9616万元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襄垣县委、县政府和长治市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