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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656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09 |
发文机关: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8-09 |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
现将《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建立起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新型采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如下采购制度。
一、主体职责
作为政府采购执行主体,在开展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报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三)提出采购需求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组织或参与采购评审活动并确认采购结果。
(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行验收、结算、付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负责解决政府采购纠纷,核查和答复政府采购询价、质疑,协助和配合财政监管部门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行政裁决工作。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工作。
(九)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
二、内部管理
加强采购人内部控制与管理是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推进依法实施采购和实现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是政府采购的实施主体,在采购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健全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归口管理。成立政府采购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长,纪检室、财务股、办公室相关人员。单次采购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具体采购事宜由财务股牵头,申请采购部门配合,共同完成采购任务。
三、采购范围
单位采购的物品应在《长治市财政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范围以内。
四、采购流程
(一)编制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要符合工作实际,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单价、数量等内容,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化。各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应根据单位固定资产存量及配置标准,按实际使用需求科学编制,避免超标准配置。每年编报下年预算时,根据本单位各部门所需,经政府采购小组研究决定,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列入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依法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环节。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编写项目名称、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时间等采购意向内容,于部门预算批复(确定)后60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和本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按季度进行更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三)采购组织形式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其中货物服务达到20万元,工程达到30万元的项目应当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规则、方式进行二次竞争,对已纳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以电子形式进行竞争采购。需求标准一致、服务区域相近的框架协议项目可积极采用联合采购形式确定协议价格,减少重复采购,提高采购集中度。
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由本单位按照预算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自行组织实施。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采购单位可依法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变更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
(四)选择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实现目标和专业要求,政府采购小组从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专业人员的依法合规、专业领域、从业经历、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所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提出采购需求
在市场调研采购项目的主要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状况、价格变化等情况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部门采购预算及绩效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市场状况等情况合理提出采购需求,做到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理。
(六)确认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小组要按照合法性、科学性和公平性的标准审核确认采购文件,做到政府采购文件合规、明确、完整、公平。
(七)参与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政策法规、项目目标要求、采购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等情况,依法择优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代表,并采用书面方式依法委托本单位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八)确认评审结果
收到评审报告后,政府采购小组严格依法核对出具采购评审结果及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评审结果及供应商确认后,采购人要在法定期限内公告采购评审结果和发出采购评审结果通知书。
(九)签订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小组确认的评审结果,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作为重要的契约文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填写。确保采购的各项需求、要约如实完整的落实在采购合同中,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有关部门备案。
(十)履约验收及支付
1.履约验收。根据采购合同,依法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所有人、申请采购股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科学制定验收方案,依照验收要求和程序对合同约定事项逐一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应当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过程,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支付。针对一次性采购项目,如纸张、保险、耗材等,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采购项目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费用。针对工程建设、购买服务型采购项目,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质量要求、验收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由采购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验收方式,严格支付方式。
3.履约保证金。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项目,在采购合同中要约定收取比例、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期退还供应商。
(十一)实行绩效管理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围饶“物有所值”目标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促进政府采购绩效指标科学设立和评价结果充分运用。
(十二)公开采购信息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公开的执行机制。重点加强推进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绩效的信息公开。提升采购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内容准确、操作规范、途径合法、公开及时。
(十三)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口径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政储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十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依序进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然后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业务小组
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政务采购业务小组成员
组 长:刘红飞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常旭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文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毅斌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李治国二级主任科员
田卫红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队长
组 员:李君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翠平 办公室科员
李慧霞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雅坤 纪检监察室科员
王永波 行政审批股股长
李伟 耕保股股长
常正方 开发利用股股长
郭宏亮 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马会军 矿管股股长
冀利波 财务股股长
郭晓楠 财务股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