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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02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襄垣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8-05-23 |
襄国土资告字(2018)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经襄垣县人民政府批准,襄垣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见附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16时止(包括节假日);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出让方式
至2018年6月11日16时止,如每宗地有3家或3家以上的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为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3家竞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18年6月12日10时至2018年6月26日16时(节假日除外)。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报价。
五、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襄垣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除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价款必须全部交清。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成交价款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出让服务费、社保金、开垦费及相关税费。
4、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土地条件。
5、每宗土地出让前均设底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凡在本县范围内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出现流标、违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1日到襄垣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同时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czsggzy.gov.cn)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襄垣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会昭 刘莉霞
联系电话:0355-7223736
开户单位:长治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治银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5023866600023
襄垣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