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8-0460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4-28 |
| 发文机关:襄垣县环保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印发《2018年襄垣县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8-04-28 |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18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省政府 两会精神,狠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襄垣县企事业单位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18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省市、县两会精神,扎实做好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事业单位彻查环境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减少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排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督办环境问题,盯住反复整改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尤其是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顽疾的源头。重点排查各类工业聚集区、尾矿库企业、涉重金属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周边污染源、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检查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等环境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应急培训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等。 (二)尾矿库企业。主要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情况;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检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和培训情况;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禁止水源地公路穿越及危化品车辆禁行、绕行,重点路段加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要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和培训情况;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建设情况等。 (五)其它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隐患。要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单元,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重点对2017年环境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监督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 各科、室、队、站、中心要结合本科室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相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排查相关要求,督促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建立危险源、风险点“卡片化”管理制度,明确每一个隐患点和危险源有责任人、应急措施、联络方式等信息;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5—6月)。 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环保管理人员讲明排查工作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治理档案台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环境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检查督察阶段(6—7月)。 县环保局将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检查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的,要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8-9月)。 各科、室、队、站、中心要明确重点企业关键岗位、关键设施、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梳理、分析,细化措施、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采取拉条挂账、对账销号的形式。对需要提请县政府统筹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拿出意见、工作建议上报县环保局。 (五)全面总结阶段(10月) 对本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工作成绩、好的经验、作法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队、站、中心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感,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坚持环境风险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保障环境安全,防范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科、室、队、站、中心要统筹安排环境执法检查、环境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将各类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认真梳理本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重点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化工园区等领域的环境风险隐患整治,严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要求,规范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 (三)创新手段,动态监管。各科、室、队、站、中心要对本辖区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摸排,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环境应急管理新模式,做到环境风险管理有台账、有清单。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互联网,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实现动态监管,提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排查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调度、及时报送情况。各科、室、队、站、中心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对排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要认真梳理,重大情况或重大事件苗头要及时报告。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进行信息汇总,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