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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3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3-15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3-15 |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襄垣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对政府法治建设的领导,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法治创建融入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市县《实施方案》、《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6个配套制度》、《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推进环境治理法治化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局党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谋划部署、岗位责任、机构配备和经费投入五个保障,常年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及时转发市局下发的《全市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转发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
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执法机构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在党政机构改革方面:贯彻落实新三定方案,理顺了局机关内设科室,配齐配强业务骨干,稳步推进人员转隶上收工作。在执法改革方面:县级执法队已挂牌成立,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凡以局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全部由法制科科或委托法律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转发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基本实现了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规范和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从2020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中规定对违法环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排污许可、污染物处理设施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排污口设置、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基准,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三、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局党组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环保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打出治污减排“组合拳”。
(一)“十三五”减排目标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SO2、NOx、烟(粉)尘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和10%,圆满完成了5年控制目标。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8天,较2019年同期增加5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0.5%,增幅27.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6,同比下降12.8%,PM2.5年均浓度4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7%;空气质量环境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第8位,改善率在全市排名第3位。境内4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中,后湾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2类,小峧和甘村断面水质为3类,王桥断面消除劣5类水体,达到5类水质。
(三)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调度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环委会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联防联控机制、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调度机制、重点工程帮扶服务机制、建筑施工和秸秆还田与气象条件匹配作业机制等一大批机制建立并在实施中逐步修订,县委县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强化污染防治,确保攻坚收官成效。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焦化、化工、电力、煤矿、洗煤、储煤、建材等66家重点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共76个生产环节及点位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山西大平美固德、明源兴煤炭运销、阁老醋业3家企业5台燃气锅炉超低氮改造;完成了丰通工艺铸造、宏鹄浩商贸2家企业2台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完成了弘峰焦化、恒祥焦化、瑞恒化工、180等4家企业LDAR泄漏与检测工作;完成了48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和223辆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襄垣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待省政府批复;《善福乡郄家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市、县政府批复;《襄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4年)》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并发布;编制完成了《襄垣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襄垣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9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完成了煤炭、电力、化工、焦化等重点企业33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并报市局备案;封堵了瑞恒化工、永清公司、诚丰热力、襄矿集团污水处理厂和经开区6个入河排污口;督促下良、上马、付村等8座“十三五”期间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完成竣工并移交永清有限责任公司运行,提升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完成了25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改造和双回路改造。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瑞恒化工、五阳焦化、华兴焦化、金鑫焦化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建立了2020年度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规范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行为;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培训并督查考核企业67家,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94批次;完成了我县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堆存场所“三防”验收工作。
(五)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模式。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环境监管“白名单”,对“白名单”内企业针对性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促进企业发展;二是研究制定了“襄垣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十项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日常环境监管和现场执法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体现了环保监管的“服务性”和“人性化”;三是完善了水、气、土、环评、项目管理等业务科室与执法队、监测站联动协调机制,从项目审批、建设期间到验收投运,明确了各个环节联合监管和重点帮扶机制,确保了对排污过程的全方位服务和监管。四是完善了现场检查和存疑监测制度,根据执法队现场检查情况,灵活调度监测人员对重点河段、企业和点位开展监测,体现了执法、监测的协调性和精准性;五是在秋冬季,积极与工信、气象等部门协调沟通,根据行业特点和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合理安排企业错峰生产,灵活调度项目施工和秸秆还田作业等,体现了错峰生产、错峰施工的差异化和科学化。六是对企业环境问题,以教育和整改为主,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能立即整改的免予处罚,对问题严重的和屡查屡犯的严肃立案查处,年内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4起,其中行政处罚43起,共处罚金299.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查封扣押4起,限产停产2起,实施断电2起。在教育、整改的同时发挥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惩戒作用,彰显了环保执法的刚性和震慑力。
(六)依托科技力量,提升管控能力。一是保障28家重点企业已安装的38套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有效传输数据,要求31家重点企业安装了用电监管系统,7家重点行业安装运输门禁系统,二是开工建设了无组织扬尘排放监管平台、黑烟抓拍系统、用电监管系统、重点运输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建成投运后将用科技设施来代替人力监管,既提升了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又可以有效规避人力监管执法中的执法随意性、盲目性等问题;三是利用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建立了网格调度制度,对全县重点区域116个(含国省控)重点监测点位进行动态化调度巡查,实现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的精准化。
(七)众志成城鼓干劲,决胜秋冬防大气污染攻坚。进入秋冬季后,制定印发了《襄垣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襄政发〔2020〕8号),确定了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部署了“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两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完善了“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监测监控”“监督帮扶”和“监督问责”5项机制,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秋冬防”专题会议7次,并从11月29日每天下午5点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重点。县委书记张晋伟、县长贺思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叶尔包勒等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积极调研、分析研判,各乡镇、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县环委会办公室、县气防办、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共出台了任务分解、行动方案、联动机制等12个操作性文件,县生态环境分局全员请愿参战上阵,“5+2”“白+黑”连续作战,组织召开重点行业、涉水行业座谈会、约谈会3次,组织136家工矿企业开展了大清洗大整治;对19家建材行业采取了应急性断电整改,根据整改情况灵活安排错峰生产;对县城25家建筑施工地进行动态管控;排查整治餐饮、小吃单位275家、涉及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0家、工业炉窑16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一律停产治理;整治未登记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57辆;抢抓时机攻坚清洁取暖和清洁燃料改造,取缔了散煤燃烧炉灶和设施;对县城主干道及两侧道路进行了大清洗,并加大洒水、喷雾频次;交运、生态环境、交警等部门在县城分两个区域设置联合执法队,深入推进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路查路检和尾气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秋冬季县城主要路段优化车辆通行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协调建立了农田耕作和秸秆粉碎还田错峰运行机制,根据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调度进行。在此期间,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结合我县气象条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次,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应对了不良气象因素和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八)主动配合上级督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配合省污染防治收官专项督察,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恒祥焦化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取得阶段性成效,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完成;配合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污染专项监督帮扶4轮次,整改问题4个;配合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6轮次,整改问题4个;从11月开始配合市政府监督帮扶组、交叉检查组和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帮扶组开展了连续帮扶,整改问题9个,现场解决问题12个。一
2020年,我们在政府法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高。二是部门联动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如在物料抛洒、扬尘污染治理执法和处罚中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城市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涉及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尚未形成多部门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县级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行政人员不足,执法装备短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单独环境监控执法机构,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评估执法部门能力建设不达国家标准和要求,执法车辆未配置到位,监管装备配备、监管能力和取证手段与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需要不相匹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提升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襄垣,坚决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