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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895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07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1-07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1年,在市局和县委、县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以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根据会议安排,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审批,认真执行项目环评制度,严把产业政策准入和项目选址关,对选址选线敏感、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科学决策,严格环境准入,确保审批的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先进,环境风险可控。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文件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2021年,共办理环评27家,其中,报告书4家、报告表23家,登记表备案71家,核发排污许可证30家,其中,初次申领13家、变更17家。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服务经开区体制改革。压缩审批环节和承办时限,原则上重大事项办结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一半以内;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参照规划环评适当精简。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我分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实现网上办理,同时受理所需材料比前期减少一半,实现“一张网,一个门”要求。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结果报送至“信用山西(长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其他部门对评价结果开展实际运用,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奖惩。对于评价结果中的生态环境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绿色信贷”时,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对评价结果中警示和不良企业,公开曝光,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得失,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充分的依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制定《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权力运行任务清单》,印发了《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健全权力行使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涉及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规划和重大问题,大额资金使用等会议主要研究事项,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2.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聘请长治市维尼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重大事项的法律咨询、合同的起草审查、复议诉讼的委托代理等法律服务,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了《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将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全部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以加强执法规范化为抓手,规范法制审核内容,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重大案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法制审核程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印《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环境执法制度汇编》,制定环境执法规范化、环境监测规范化、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和审理规范化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把资格认证关,畅通渠道,把握审理时效。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件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厘清行政执法人员底数,实行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委托执法,但是由于体制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目前我局持有山西省行政执法证26人,其中事业编制23人。

3、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过程从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告知听证、集体讨论、执法送达等执法环节基本做到了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得到有效规范。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2021年,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生态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推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组织的上党环保行记者团集中采访和县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加强问题整改。二是按要求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以来交办我分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按要求办结。

2.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公布环保举报热线“12369”,24小时人工值守,受理群众投诉、受理及回复等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等网上信访优势,方便人民群众,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12369”本级举报48件。目前,现已全部办结,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妥善处理。

(七)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公开制度规定,及时制定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2021年共组织“1.10交通宣传”“4.15环境安全宣传”“6.5环保宣传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6.16安全生产宣传日”“9月22日科普教育”“12.4普法宣传”等系列主题宣传相关法律咨询、教育活动和进校园活动。

3.抓队伍素质促提升。选派抽调骨干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帮扶督查(异地互查),到攻坚一线实战练兵,圆满完成各项帮扶督察任务;围绕“全员、全年、全过程”开展执法练兵。制定并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以“提升全员执法水平、推动全年持续发力、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为目标的大练兵活动,将日常执法工作与执法大练兵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存在环境执法人员混编混岗、监管力量薄弱、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的问题。  

3、依法行政方面,环评审批改革不到位,政务大厅受理后仍然需要到局机关办理。由于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进展缓慢,行政审批进驻政务大厅、行政执法垂直管理等事项未理顺,导致我局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只能沿用旧的程序和流程,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4、法治建设方面,执法队员人员短缺,学习和培训不足。受机构改革影响,我分局编制冻结,近6年未新增执法人员。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逐年加大,工作量一年比一年多,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现有的执法能力和执法人员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生态环境执法的要求,急需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和在机构改革完成后配备执法人员。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紧密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法治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环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紧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改革进度,落实和执行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完成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各项改革。  

4、稳步开展日常工作。依法依规审核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在法治工作中的参谋作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5、开展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  

6、组织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7、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渠道、多种角度、多种方式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