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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708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7-25
发文机关襄垣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襄垣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07-25

关于印发《襄垣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镇中心校、县直园、矿办园、民办园

为切实做好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县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襄垣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教育局

                                      2023725

       襄垣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山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长治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入园办法,严格规范各类型幼儿园招生秩序,全面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我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各幼儿园要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严格实行公民同招,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普惠发展,提高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摸清适龄儿童入园底数,科学规划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园。各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和矿办园按照“方便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幼儿、有利于学前教育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要求,根据办园性质、保教条件和区域生源数等因素,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规范实施招生工作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在所在地镇中心校指导下具体实施。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幼儿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监督,切实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条件

(一)户籍或房产在县城六大社区范围内的常住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原则到幼儿园报名。需查验“四证”,即:《居民户口簿》《幼儿体质健康证》《免疫接种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二)经商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原则到幼儿园报名。需查验“四证”,即:《居民户口簿》《幼儿体质健康证》《免疫接种证》《营业执照》。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幼儿园根据空余学位安排招收。需查验“四证”,即:《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幼儿体质健康证》《免疫接种证》。

(四)各镇、村、矿区辖区范围内常住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

(五)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

(六)所有适龄儿童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进行二次报名。

五、招生范围

(一)县城内公办幼儿园

1.迎宾幼儿园:负责招收府前中路以西、开元东街以北、太行中路以东、新建中街以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北关新桥和永惠桥以南、府西街以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北关街以东、府东街以北、和美苑小区以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东街以北、东河巷以东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建设南路以东、新建中街以北、上寺路以西、府东街以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滨河西路以东新建小区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2.新建西街幼儿园:负责招收建设南路以西、府西街以南、新建中街以北、太行中路以东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太行中路以西、西城庄路西、开元西街以北、西外环以东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3.学府路幼儿园:负责招收西外环以东、府前南路以西、西城庄路以南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滨河西路以西、朝阳路以北、府前南路以东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4.北关幼儿园:负责招收北关街以西、北关新桥以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

5.东关幼儿园:负责招收上寺路以东、东河巷以西、东街以南、新建东街以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

6.南关幼儿园:负责招收府前中路以东、新建东街以南范围内常住户适龄儿童

(二)镇中心园、村办园、矿办园

幼儿园矿办幼儿园负责对应招收本镇、本村以及各矿区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招生不具体划定服务区域,由幼儿园依据县教育局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自主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具体招生工作由所在镇中心校负责监督实施。

六、时间安排

(一)2023728日前将招生方案上报县教育局幼教中心核,合格后公示于园内显著位置。

(二)202381日,户籍或房产在县城各个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子女,各镇、村、矿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子女,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幼儿园报名。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发放《入园通知书》。

(三)202382日,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87日-9日,全县各幼儿园对本园报名招生资料进行汇总并确认入园幼儿名单。

)2023815日,各幼儿园将2023年新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园长签字盖章)、电子版上报局幼教中心备案。村办园、民办园由所属镇中心负责汇总上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和流程,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政宣传到位,资格审查及报名流程规范有序。教育局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督导,坚决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安排,做好相关证件材料的登记、查验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公平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上级收费的相关规定,严禁乱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幼儿园管理规定,不得突破规定班容量,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三)强化招生宣传

各幼儿园要显要位置公开公示招生政策、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幼教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