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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78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02
发文机关襄垣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4-08-02

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函〔2024〕30)、《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4〕7号)和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4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加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组织实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各镇中心校、县直学校要落实区域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组织和督促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确保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和招生计划,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入学片区和政策招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评测、考核、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禁初中学校组织小学毕业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规模、任何科目的以选拔升学为目的的考试测试。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初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测试成绩。初中学校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其他单位或家长提供的考试结果及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监督,切实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对入学新生实行阳光均衡编班。

、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按划定的片区登记入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主要分三个类别: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可提供《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在划定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划定片区内,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的,但可提供《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购房汇款证明、近半年内水电暖煤气缴费凭证等可证明实际居住情况相关资料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父母为进城(外来)务工及经商等人员,但实际居住在划定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一小学:负责招收太行路以东、北关小河以南、西(东)街以北、康复路以东、新建东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2)二小学:负责招收太行路以东,西(东)街以南,康复路以西,新建东街以南,亲贤街(煤气公司南侧小路)和南关村小河以北,东至东湖西岸东湖门以北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3)太行小学:开元东街以北、花园路以西、西城庄村(行政村合并前原西城庄村)村中路(太行路建设银行至学府路一中大门东侧)和亲贤街(煤气公司南侧小路)以南、学府路以东,以及开元街以南、太行路以西、韩州街以北、学府路以东范围的常住户适龄儿童;西城庄村(行政村合并前原西城庄村)户籍的常住户适龄儿童。

4)开元小学:负责招收太行路以西韩州街以南、长兴路以东、迎宾西街以北区域,以及太行路以东、府前南路以西、开元东街和南关小河以南及花园路以东,东湖西岸东湖门以南区域范围的常住户适龄儿童;小郝沟村、漳江小区常住户适龄儿童。

5)永惠小学:负责招收永惠社区范围的常住户适龄儿童;北关村、东北阳村、和美苑小区、北关回迁小区、水木清华小区常住户适龄儿童;北底中心校所属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6)西关小学:负责招收长兴路以东、府西街以南、太行路以西、西城庄村(行政村合并前原西城庄村)以北,学府路以西、韩州街以北范围的常住户适龄儿童;聚兴小区、古韩明珠小区、壹品家园小区、972小区、府西街农贸市场小区、浅水湾小区常住户适龄儿童。

7)大郝沟小学:负责招收迎宾西街以南、长兴路南延以北、太行路以西区域以及大郝沟村、火车站小区常住户适龄儿童。

8)古韩中心校县城外幼儿园毕业的非城内常住户适龄儿童由古韩中心校根据西关小学、大郝沟小学和永惠小学学位空余情况和辖区内其他学校分布情况,制定《招生方案》,统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侯堡中心校毕业的幼儿(除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外)由侯堡中心校和潞安小学共同出台《招生方案》,统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北底中心校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由永惠小学负责接收,上马中心校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由上马小学负责接收。其余各镇幼儿园毕业适龄儿童由各镇中心校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进行招生。五阳矿小学、襄矿子弟小学就近招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就读。

9)县城周边新建小区内已入住的适龄儿童采用“多校划片,自愿选择”的政策,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东河湾小区、古韩镇仓上户籍适龄儿童由五阳矿小学负责接收,新建东街以南、滨河东路以东新建的小区(东湖上府、鑫洋悦府、京珠华庭、池岩新村、九庄新村、锦绣香江、湖畔花园等小区)内已入住的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到永惠小学、二小学、五阳矿小学、南里信小学就读,滨河西路以西、迎宾东街以南新建的小区(碧桂园小区、功名未来城小区、东湖湾小区、南湖名都小区等)内已入住和崔家庄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到开元小学、五阳矿小学和大郝沟小学就读。县城周边其他未纳入划片范围的在建小区内已入住的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

各镇中心校负责排查本镇未就读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安排入学,确保不漏一人。

3.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和录取办法

1)818日上午,第一类学生由其监护人携户口簿或房产手续(《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到所在片区内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县城外适龄儿童到所属镇中心辖区小学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全部安排入学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8月18日下午,第二类学生由监护人持《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购房汇款证明、近半年内水电暖煤气缴费凭证等可证明实际居住情况的相关资料,到所在片区内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各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入学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当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将招生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向社会公布。

3)8月19日、20日,第三类学生由监护人持可证明本人实际居住情况的相关资料(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小学申请。县城内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如报名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直接全部安排入学;如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学校将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登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摇号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制定录取办法。录取结束后要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捆绑摇号。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将招生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向社会公布。

4)8月21日,未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其监护人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不受片区限制全部安排入学。

5)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学校报名登记的,视同主动放弃自身权益,由县招考中心根据全县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

(二)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采取划片登记和在划片基础上的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

1.招生对象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注册的、有相应学籍编号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可提供《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在各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划定片区内,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的,但可提供《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购房汇款证明、近半年内水电暖煤气缴费凭证等可证明实际居住情况相关资料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类:父母为进城(外来)务工及经商等人员,但实际居住在划定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1)襄垣一中:长兴路以东、长兴路南延以北、太行路以西、府西街南范围内的常住户毕业生古韩明珠、壹品家园小区常住户毕业生

2)襄垣二中、襄垣三中:太行路以东(包括新建小区内已入住的学生)除古韩中学和五阳矿中学招生区域的城内常住户毕业生;水木清华、漳江小区常住户毕业生;夏店中心校、侯堡中心校、西营中心校、下良中心校;王桥中心校需住校毕业生;一小学、二小学、太行小学、开元小学、永惠小学、襄矿子弟小学、西关小学、大郝沟小学城外常住户毕业生;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古韩中学:太行路以东、北关小河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建中街以北的常住户毕业生;聚兴小区、浅水湾小区、府西街农贸市场小区、972小区、西河底村常住户毕业生;古韩中心校县城外的小学毕业生;王村中心校、善福中心校、虒亭中心校、上马中心校小学毕业生。

4)五阳矿中学:王桥中心校非住校小学毕业生;襄矿小学分校(米坪小学)毕业生;五阳矿小学毕业生;五阳矿小区、东河湾小区、锦绣香江小区、湖畔花园小区、碧桂园小区、功名未来城小区、南湖名都小区、官道小区、郭庄新村小区常住户毕业生;古韩镇南里信小学和仓上户籍小学毕业生。

5)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潞安小学毕业生;侯堡中心校未申请进城务工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及录取办法

各镇中心校、县直小学负责对本校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统计。城内常住户毕业生按照“就近划片”的原则升入县城区域内的初中学校;非城内常住户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升入相应的初中学校。

1)8月18日,第一类学生由其监护人携户口簿或房产手续(《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小学毕业证》到所在片区内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各初中学校全部安排入学。

2)8月19日,第二类学生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购房汇款证明、近半年内水电暖煤气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小学毕业证》,到所在片区内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入学。当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将招生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向社会公布。

3)8月20日,第三类小学毕业生,可持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等可证明实际居住情况的相关资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及《小学毕业证》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报名。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不受片区限制全部安排入学。当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再次以适当方式将招生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向社会公布。非本县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经商情况)人员和外返人员可向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入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子女入学,不得择校,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

4)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学校报名登记的,视同主动放弃自身权益,由县招考中心根据全县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

5)襄垣二中、襄垣三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方案,统一设报名点,按照划定范围接收学生报名(需住校学生直接安排至襄垣二中就读)。集中报名后,两校结合办学情况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报名学生进行合理分配。

四、工作安排

(一)8月5日—15日,非本县小学、幼儿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返适龄儿童携带相关手续到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申请(已在本县毕业的小学、幼儿园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用重复申请)。

(二)8月10日前,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出台的招生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三)8月18日—8月22日,各初中、小学按照划定片区,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学校报名,并发放加盖招考中心和学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四)8月23日—25日,各校汇总新生报名情况,将新生花名报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五)8月28日,全县2轨及以上学校进行均衡编班。

(六)9月2日,全县小学毕业生和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领,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报到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或报告单)

(七)招生工作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报到、学生到多个学校报名等情况学生,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有余额学位的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要服从安排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