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襄垣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6642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26
发文机关襄垣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26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作为,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校(园)要主动作为,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要采取走访、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进行家访,让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知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关注脱贫户、监测户等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切实帮助学生和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二、多措并举,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情况


各校(园)学期初要主动摸排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民政、乡村振兴中心、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困难家庭相关信息数据,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邀请班级家委会、校级家委会参与全过程监督,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同时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通过线上比对、线下摸排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情况,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并留存认定工作小组评选过程的会议纪要及相关过程性照片资料等。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思想沟通、心理疏导等帮扶工作,开展好励志教育、责任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确保他们上学无忧,树立信心,安心学习,多措并举开展好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三、强化组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各校(园)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各校(园)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具体产生方法由各校(园)自行制定。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本校(园)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校(园)资助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评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相关流程操作,如果存在资金把关不严、违规发放、冒领套取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各校(园)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一是要将本校(园)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摸排核实到位,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段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予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及学前教育学段、普高学段、职高学段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全部覆盖,对确保符合条件的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要全覆盖,资助人数原则上不突破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上线比例,各校依据本校(园)实际情况上报,上报的资助数据将作为资金下达依据。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坚决杜绝漏报、遗报、瞒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若出现突发事件,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并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与附件1、附件2,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3日前交送县教育发展中心。


五、资助数据规范管理,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各校(园)要《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1〕67号)文件要求,落实资助相关负责人的安全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形成约束机制,根据《资助系统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及行为规范参考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梳理、编制本单位的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及行为规范手册,从规范账号密码管理、加强终端安全保障、防范网站安全风险、防范邮件安全风险等方面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调用网规范要求,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